数字时代下算法证据证据信息说明义务的构建——以事案解明义务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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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院系:

法学院

作者:

翟光普

摘要:

随着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技术在司法领域的深入应用,传统民事诉讼中的“证据偏在”问题已演变为“信息控制”与“技术理解”的双重偏在,对平等对抗的诉讼结构构成严峻挑战。我国虽已建立文书提出命令、证据交换等证据调查机制,但其制度重心仍停留在证据载体的形式提交层面,尚未确立对证据背后技术原理与信息逻辑的说明义务,导致在应对算法证据等新型证据形态时面临实质审查困境。从比较法视角观察,大陆法系的事案解明义务,在不动摇证明责任分配的基础上,课以未负举证责任一方合理限度的信息说明义务,为我国构建技术类证据的信息说明义务提供了契合本土法系的理论支撑。我国应当在事案解明义务理论基础上,构建符合算法证据等新型证据特征的证据信息说明义务,明确其适用范围、履行限度与程序规则,通过弥合技术认知鸿沟,落实武器平等原则,最终实现从形式对抗到实质公正的诉讼转型。

语种:

中文

出版日期:

2026-09-21

学科:

诉讼法学

提交日期:

2026-10-12

引用参考:

翟光普. 数字时代下算法证据证据信息说明义务的构建——以事案解明义务为视角[J].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2026(01):376-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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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c.title
  • 数字时代下算法证据证据信息说明义务的构建——以事案解明义务为视角
  • dc.contributor.author
  • 翟光普
  • dc.contributor.affiliation
  •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
  • dc.publisher
  •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
  • dc.identifier.year
  • 2026
  • dc.identifier.issue
  • 01
  • dc.identifier.page
  • 376-393
  • dc.date.issued
  • 2026-09-21
  • dc.language.iso
  • 中文
  • dc.subject
  • 证据信息说明义务;事案解明义务;证据偏在;算法证据;主张责任;
  • dc.description.abstract
  • 随着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技术在司法领域的深入应用,传统民事诉讼中的“证据偏在”问题已演变为“信息控制”与“技术理解”的双重偏在,对平等对抗的诉讼结构构成严峻挑战。我国虽已建立文书提出命令、证据交换等证据调查机制,但其制度重心仍停留在证据载体的形式提交层面,尚未确立对证据背后技术原理与信息逻辑的说明义务,导致在应对算法证据等新型证据形态时面临实质审查困境。从比较法视角观察,大陆法系的事案解明义务,在不动摇证明责任分配的基础上,课以未负举证责任一方合理限度的信息说明义务,为我国构建技术类证据的信息说明义务提供了契合本土法系的理论支撑。我国应当在事案解明义务理论基础上,构建符合算法证据等新型证据特征的证据信息说明义务,明确其适用范围、履行限度与程序规则,通过弥合技术认知鸿沟,落实武器平等原则,最终实现从形式对抗到实质公正的诉讼转型。
  • dc.identifier.issn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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