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成式人工智能中个人信息的“设计保护”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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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院系:

法学院

作者:

曹盛楠

摘要:

生成式人工智能处理个人信息的特殊性给既有个人信息保护框架带来较大挑战,具体体现为个体权利难以落实、义务分配不合比例和监管问责受到限制等困境。“设计保护”强调法律与技术的融合治理,主张在模型设计时将个人信息保护要求嵌入其中,不仅有助于弥补既有个人信息保护框架的不足,而且能够回应包容审慎监管的要求,重塑合作共赢的数字信任环境。当下蕴含“设计保护”理念的相关规范、隐私增强技术的发展和市场竞争状况表明,该方法具备现实可行性。基于此,未来可以在人工智能立法中构建个人信息“设计保护”的制度框架,并在风险化解释目的限制、信息最小化等原则的基础上,通过制定专门的实践指南,建立第三方认证机制,推动生成式人工智能中个人信息“设计保护”制度的落地。

语种:

中文

出版日期:

2026-07-20

学科:

人工智能法学

收录:

中国科技核心期刊; CSSCI

提交日期

2026-09-08

引用参考

曹盛楠. 生成式人工智能中个人信息的“设计保护”研究[J]. 科技与法律(中英文),2026(04):8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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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c.title
  • 生成式人工智能中个人信息的“设计保护”研究
  • dc.contributor.author
  • 曹盛楠
  • dc.contributor.affiliation
  •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
  • dc.publisher
  • 科技与法律(中英文)
  • dc.identifier.year
  • 2026
  • dc.identifier.issue
  • 04
  • dc.identifier.page
  • 83-92
  • dc.date.issued
  • 2026-07-20
  • dc.language.iso
  • 中文
  • dc.subject
  • 生成式人工智能;;个人信息保护;;设计保护;;隐私设计
  • dc.description.abstract
  • 生成式人工智能处理个人信息的特殊性给既有个人信息保护框架带来较大挑战,具体体现为个体权利难以落实、义务分配不合比例和监管问责受到限制等困境。“设计保护”强调法律与技术的融合治理,主张在模型设计时将个人信息保护要求嵌入其中,不仅有助于弥补既有个人信息保护框架的不足,而且能够回应包容审慎监管的要求,重塑合作共赢的数字信任环境。当下蕴含“设计保护”理念的相关规范、隐私增强技术的发展和市场竞争状况表明,该方法具备现实可行性。基于此,未来可以在人工智能立法中构建个人信息“设计保护”的制度框架,并在风险化解释目的限制、信息最小化等原则的基础上,通过制定专门的实践指南,建立第三方认证机制,推动生成式人工智能中个人信息“设计保护”制度的落地。
  • dc.description.sponsorship
  •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落实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研究”(23SKJD008);; 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高校自然科研重点项目“AIGC在法律科普机器人领域的应用研究”(2024AH050287)
  • dc.identifier.issn
  • 2096-9783
  • dc.identifier.if
  • 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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