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过度劳动的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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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学者:

李雄

作者:

李雄 ; 刘书宏

摘要:

过度劳动的法律规制是一个极具前沿性的重大学术问题。现有过度劳动理论与实践研究陷于“工时中心主义”窠臼,未能揭示其宏观结构性根源。过度劳动的本质并非单纯超时工作,而是劳动力市场供需端结构性失衡所导致的劳动力资源过度使用。“十五五”时期,应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核心范式,引领过度劳动的法律规制。通过构建“工作时间—劳动强度—工作环境”的三维认定体系,能够系统呈现出过度劳动的生成逻辑与外在表征。而针对过度劳动面临的立法、执法、司法以及社会认知层面的规制困境,应主要从坚持以劳动幸福为目标的社会观念、拓新工时制度、健全预防型劳动监察机制以及推进司法裁判统一四方面系统回应。

语种:

中文

出版日期:

2026-07-20

学科:

经济法学

收录:

北大核心期刊; CSSCI

提交日期

2026-09-08

引用参考

李雄; 刘书宏. 论过度劳动的法律规制[J]. 河北法学,2026(09):4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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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c.title
  • 论过度劳动的法律规制
  • dc.contributor.author
  • 李雄; 刘书宏
  • dc.contributor.affiliation
  •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劳动社会保障法制研究中心;
  • dc.publisher
  • 河北法学
  • dc.identifier.year
  • 2026
  • dc.identifier.issue
  • 09
  • dc.identifier.page
  • 41-63
  • dc.date.issued
  • 2026-07-20
  • dc.language.iso
  • 中文
  • dc.subject
  • 过度劳动;;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时间;;劳动强度;;工作环境
  • dc.description.abstract
  • 过度劳动的法律规制是一个极具前沿性的重大学术问题。现有过度劳动理论与实践研究陷于“工时中心主义”窠臼,未能揭示其宏观结构性根源。过度劳动的本质并非单纯超时工作,而是劳动力市场供需端结构性失衡所导致的劳动力资源过度使用。“十五五”时期,应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核心范式,引领过度劳动的法律规制。通过构建“工作时间—劳动强度—工作环境”的三维认定体系,能够系统呈现出过度劳动的生成逻辑与外在表征。而针对过度劳动面临的立法、执法、司法以及社会认知层面的规制困境,应主要从坚持以劳动幸福为目标的社会观念、拓新工时制度、健全预防型劳动监察机制以及推进司法裁判统一四方面系统回应。
  • dc.description.sponsorship
  •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权法治化保障研究”(21BFX129)的阶段性成果
  • dc.identifier.CN
  • 13-1023/D
  • dc.identifier.issn
  • 1002-3933
  • dc.identifier.if
  • 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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