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法》的功效、实施障碍与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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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谭红梅

导师:

王学辉

导师单位:

人权研究院(人权学院),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

学位:

硕士

语种:

中文

关键词:

......;......;......

摘要:

本文的结构包括三个部分,一是行政许可法的贡献及《行政许可法》在 中国贯彻实施后的主流趋势;二是行政许可法实施中的障碍及原因分析; 三是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对策建议。 第一部分就行政许可法颁布后的现实意义产生的积极影响,对法典折射 的价值理念和制度精神予以解读以及在中国贯彻实施后的主流趋势予以肯 定。就价值理念和制度精神的解读,基本采用先对每一个价值理念的起源 和要义予以追溯,再就该法对各个价值理念的体现予以论述。体现在四个 方面:一是树立公民权利保障的理念。行政许可法体现的控权精神,阻止 行政机关权力的异化和滥用,不仅对公民权利作了实体上的保护规定,而 且对当事人的程序性权利也给予了较好的保护,对行政机关随意运用公权 力对私权利的蔓延性侵入和干涉作了规制。二是重建政府规制,促进市场 竞争的理念。法典第一次专门规范政府行为,而且对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制度构架起了推动作用,标志着中国政府与市场关系协 调和平衡的理念在法律上得到了具体的体现。具体讲:妥善处理政府管理 与市场主体的关系、政府管理与市场竞争机制的关系、政府管理与社会自 律的关系、行政许可方式与其他行政管理方式的关系是其基本原则。三是 构建法治政府的施政理念。法典试图导引着一条法治政府之路。体现了有 限政府、服务政府、民主政府、诚信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等价值理 念。四是对中国政府行政管理模式产生深远影响。法典体现了对促进政府 管理方式的创新、政府职能的根本性转变以及国家权力与公共权利的良性 互动等价值追求。同时就该法实施后的主流趋势从三个方面予以肯定。体 现在:一是推进了对法实施的价值理念的认识。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通过 对行政许可法的学习解读以及理论探索,对行政许可法的价值理念和制度 精神有了新的认识,对依法行政的涵意有了具体的界定,由此也引发了人 们对如何实现政府职能的根本性转变,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打造有限 政府、服务政府、民主政府、责任政府、诚信政府的思索。二是对法具体 规则的实施有了新的实践。表现为在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上加大力度,在创 建服务型政府上有了新的举措,在打造民主、诚信政府上有了新的实践。 三是在配套制度的建设上有了新的突破。各地政府以促进资源有效配置为 目标进行制度创新,初步建立起了行政许可公示制度、服务承诺制度、听 证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并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确保这些制度的落实到 位,积极推动该法的实施。 第二部分从四个方面对法典在实施中的障碍及原因分析进行论述。通过 梳理,法典在实施中的障碍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法典自身具有的局限性 带来的挑战。体现为:调整范围过于狭窄,自由裁量的空间大;条款制定 不周延;立法上存在的一些缺陷影响了法的效力以及缺乏一个权威、统一 的法律实施机关等,法律的不确定性和大量规避法律的行为不能从根本上 解决。二、法典在运行中遭遇到的阻滞。体现为:法律规范的先进性与管 理理念的滞后性相冲突;现实中遭遇的阻力影响法的实施效果;相关配套 体系建设不完善,增加了条文的操作难度;部分规定不配套,短期内无法 实施以及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管理存在缺陷对许可法实施的障碍等问题的 存在。三、政府管理在行政许可领域惯行的运作状况令人堪忧。体现为: 一是行政许可的过多过滥侵夺私权利的空间并制约了市场经济的发展;二 是行政许可作为政府管理的一种事前控制手段,缺少必要的法律约束和规 范,在一定程度上成为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三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与政府管理创新的滞后,缺少公开和透明,以致行政低效率和官员腐败难 以避免;四是中国在行政许可领域的法制化进程还相对滞后。存在上述问 题的原因主要是:迟发外生型的行政立法模式与中国法制环境的协调性不 够影响法的自我实现;政府的传统施政理念以及封建“官本位”意识、“人 治习惯”影响对行政许可法实施意识的提升;发育未充分的市场经济影响 了许可法的实施;政府对既得利益的保护以及行政机关对新的利益的争夺 导致恶意避法;政府的行政管理能力和管理技术影响许可法功能的发挥以 及监督救济机制的分散、薄弱对法实施责任追究的作用力度不够等因素。 第三部分就如何贯彻实施该法提出四个方面的对策建议。一是切实转变 行政理念,加大对政府自我改良的力度,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主要从 树立“民本位”、“权力本位”的现代行政管理理念,转变政府职能,创新 政府管理方式、使公共行政实现让利于民,以及通过培育市场体系,规范 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等方面努力。二是推动行政许可法实施的配套制度建 设,强化改革实施行政许可的体制和机制。可以从对规定较为笼统的条款 进行法律解释,建立健全行政管理的权力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完善行政 赔偿体系,加强行政程序制度建设,修订完善有关法规,确保法律规定的 衔接统一,以及加强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等六个方面入手。三是加强对行政 许可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评价机制建设。在机制建设中,有必要进一步明确 行政许可的概念、设定范围和标准;遵守许可无偿的原则,规范行政许可 的收费;加强对前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协调和审查监督;完善行政 机关的监督检查手段,强化对行政许可实施的监管;建立健全对行政机关 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许可的一系列监督机制。四是为实施行政许可做好 各项保障工作。有必要做好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工作水平,进一步做 好“三项清理”工作,保障许可机关的财政经费、机构编制,加强政府职 能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提高行政许可的效率等工作。

学科: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提交日期

2026-01-15

引用参考

谭红梅. 《行政许可法》的功效、实施障碍与对策建议[D]. 西南政法大学,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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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c.title
  • 《行政许可法》的功效、实施障碍与对策建议
  • dc.contributor.schoolno
  • 2003153
  • dc.contributor.author
  • 谭红梅
  • dc.contributor.affiliation
  • 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
  • dc.contributor.degree
  • 硕士
  • dc.contributor.childdegree
  • 法律硕士
  • dc.contributor.degreeConferringInstitution
  • 西南政法大学
  • dc.identifier.year
  • 2006
  • dc.contributor.advisor
  • 王学辉
  • dc.contributor.advisorAffiliation
  • 人权研究院(人权学院),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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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文
  • dc.subj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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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c.description.abstract
  • 本文的结构包括三个部分,一是行政许可法的贡献及《行政许可法》在 中国贯彻实施后的主流趋势;二是行政许可法实施中的障碍及原因分析; 三是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对策建议。 第一部分就行政许可法颁布后的现实意义产生的积极影响,对法典折射 的价值理念和制度精神予以解读以及在中国贯彻实施后的主流趋势予以肯 定。就价值理念和制度精神的解读,基本采用先对每一个价值理念的起源 和要义予以追溯,再就该法对各个价值理念的体现予以论述。体现在四个 方面:一是树立公民权利保障的理念。行政许可法体现的控权精神,阻止 行政机关权力的异化和滥用,不仅对公民权利作了实体上的保护规定,而 且对当事人的程序性权利也给予了较好的保护,对行政机关随意运用公权 力对私权利的蔓延性侵入和干涉作了规制。二是重建政府规制,促进市场 竞争的理念。法典第一次专门规范政府行为,而且对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制度构架起了推动作用,标志着中国政府与市场关系协 调和平衡的理念在法律上得到了具体的体现。具体讲:妥善处理政府管理 与市场主体的关系、政府管理与市场竞争机制的关系、政府管理与社会自 律的关系、行政许可方式与其他行政管理方式的关系是其基本原则。三是 构建法治政府的施政理念。法典试图导引着一条法治政府之路。体现了有 限政府、服务政府、民主政府、诚信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等价值理 念。四是对中国政府行政管理模式产生深远影响。法典体现了对促进政府 管理方式的创新、政府职能的根本性转变以及国家权力与公共权利的良性 互动等价值追求。同时就该法实施后的主流趋势从三个方面予以肯定。体 现在:一是推进了对法实施的价值理念的认识。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通过 对行政许可法的学习解读以及理论探索,对行政许可法的价值理念和制度 精神有了新的认识,对依法行政的涵意有了具体的界定,由此也引发了人 们对如何实现政府职能的根本性转变,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打造有限 政府、服务政府、民主政府、责任政府、诚信政府的思索。二是对法具体 规则的实施有了新的实践。表现为在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上加大力度,在创 建服务型政府上有了新的举措,在打造民主、诚信政府上有了新的实践。 三是在配套制度的建设上有了新的突破。各地政府以促进资源有效配置为 目标进行制度创新,初步建立起了行政许可公示制度、服务承诺制度、听 证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并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确保这些制度的落实到 位,积极推动该法的实施。 第二部分从四个方面对法典在实施中的障碍及原因分析进行论述。通过 梳理,法典在实施中的障碍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法典自身具有的局限性 带来的挑战。体现为:调整范围过于狭窄,自由裁量的空间大;条款制定 不周延;立法上存在的一些缺陷影响了法的效力以及缺乏一个权威、统一 的法律实施机关等,法律的不确定性和大量规避法律的行为不能从根本上 解决。二、法典在运行中遭遇到的阻滞。体现为:法律规范的先进性与管 理理念的滞后性相冲突;现实中遭遇的阻力影响法的实施效果;相关配套 体系建设不完善,增加了条文的操作难度;部分规定不配套,短期内无法 实施以及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管理存在缺陷对许可法实施的障碍等问题的 存在。三、政府管理在行政许可领域惯行的运作状况令人堪忧。体现为: 一是行政许可的过多过滥侵夺私权利的空间并制约了市场经济的发展;二 是行政许可作为政府管理的一种事前控制手段,缺少必要的法律约束和规 范,在一定程度上成为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三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与政府管理创新的滞后,缺少公开和透明,以致行政低效率和官员腐败难 以避免;四是中国在行政许可领域的法制化进程还相对滞后。存在上述问 题的原因主要是:迟发外生型的行政立法模式与中国法制环境的协调性不 够影响法的自我实现;政府的传统施政理念以及封建“官本位”意识、“人 治习惯”影响对行政许可法实施意识的提升;发育未充分的市场经济影响 了许可法的实施;政府对既得利益的保护以及行政机关对新的利益的争夺 导致恶意避法;政府的行政管理能力和管理技术影响许可法功能的发挥以 及监督救济机制的分散、薄弱对法实施责任追究的作用力度不够等因素。 第三部分就如何贯彻实施该法提出四个方面的对策建议。一是切实转变 行政理念,加大对政府自我改良的力度,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主要从 树立“民本位”、“权力本位”的现代行政管理理念,转变政府职能,创新 政府管理方式、使公共行政实现让利于民,以及通过培育市场体系,规范 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等方面努力。二是推动行政许可法实施的配套制度建 设,强化改革实施行政许可的体制和机制。可以从对规定较为笼统的条款 进行法律解释,建立健全行政管理的权力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完善行政 赔偿体系,加强行政程序制度建设,修订完善有关法规,确保法律规定的 衔接统一,以及加强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等六个方面入手。三是加强对行政 许可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评价机制建设。在机制建设中,有必要进一步明确 行政许可的概念、设定范围和标准;遵守许可无偿的原则,规范行政许可 的收费;加强对前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协调和审查监督;完善行政 机关的监督检查手段,强化对行政许可实施的监管;建立健全对行政机关 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许可的一系列监督机制。四是为实施行政许可做好 各项保障工作。有必要做好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工作水平,进一步做 好“三项清理”工作,保障许可机关的财政经费、机构编制,加强政府职 能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提高行政许可的效率等工作。
  • dc.description.abstract
  • The article includes three parts: one is the contribution of the Administrative Permission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nd the main trend after it's promulgation. The second is obstacle of the promulgation of the law and the analysis of it. The third is suggestion to the Administration Permission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The first part of this article is about the aggressive influence of the promulgation of the Administrative Permission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t also gives the value and mechanism spirit of the law. At the same time, it agrees the main trend after the promulgation of the law. The second part of this article is about the obstacles of promulgation and the analysis of them. The obstacles include the limitedness of the law; the obstacle of promulgation of it and the embarrassment of the government's usually administrative permission. The reason of above has been analyzed in this part. The third part of this article is about suggestion of how to promulgate the law. The first suggestion is to change the attitude of administration and enforce the self-reformation of government itself as well as the reformation of the 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 mechanism. The second suggestion is that construction of mechanism should be put into act and that enforce the reform of it. The third suggestion is enforce the construction of coordination and supervision mechanism. That all kind of security of administrative permission should be done is the last suggestion.
  • dc.date.issued
  • 2026-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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