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犯罪主观明知司法认定新释——基于《全国法院毒品案件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理解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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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学者:

梅传强

归属院系:

法学院

作者:

梅传强1,2

摘要:

毒品犯罪主观明知的内容、程度与证明系司法认定的核心问题。《昆明会议纪要》既对典型犯罪行为的“明知”要素作出了具体规定,又专门列明了“明知”的证明规则,呈现贯彻刑事一体化理念、契合刑事政策与情势变迁、贴合学理和实践争点等现实特征。毒品犯罪主观明知的内容可以聚焦于行为对象、特定事实、共同犯罪三类,其不同程度地体现出对行为性质、结果和因果关系的认识。毒品犯罪主观明知的程度应当着眼于“明知必然”与“明知可能”两种,并区别于“应当知道”“可能知道”及“推定知道”。毒品犯罪主观明知的证明应当重视间接证据的相互印证、强调在案证据的综合分析,并以法定基础事实的证成为核心合理运用推定规则。

语种:

中文

出版日期:

2023-11-30

学科:

刑法学

收录:

CSSCI

提交日期

2025-12-11

引用参考

梅传强. 毒品犯罪主观明知司法认定新释——基于《全国法院毒品案件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理解与适用[J]. 中国应用法学,2023(06):6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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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c.title
  • 毒品犯罪主观明知司法认定新释——基于《全国法院毒品案件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理解与适用
  • dc.contributor.author
  • 梅传强
  • dc.contributor.affiliation
  •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重庆市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协同创新团队“国家毒品问题治理研究创新团队”;
  • dc.publisher
  • 中国应用法学
  • dc.identifier.year
  • 2023
  • dc.identifier.issue
  • 06
  • dc.identifier.page
  • 62-72
  • dc.date.issued
  • 2023-11-30
  • dc.language.iso
  • 中文
  • dc.subject
  • 《昆明会议纪要》;;主观明知;;认识内容;;认识程度;;推定
  • dc.description.abstract
  • 毒品犯罪主观明知的内容、程度与证明系司法认定的核心问题。《昆明会议纪要》既对典型犯罪行为的“明知”要素作出了具体规定,又专门列明了“明知”的证明规则,呈现贯彻刑事一体化理念、契合刑事政策与情势变迁、贴合学理和实践争点等现实特征。毒品犯罪主观明知的内容可以聚焦于行为对象、特定事实、共同犯罪三类,其不同程度地体现出对行为性质、结果和因果关系的认识。毒品犯罪主观明知的程度应当着眼于“明知必然”与“明知可能”两种,并区别于“应当知道”“可能知道”及“推定知道”。毒品犯罪主观明知的证明应当重视间接证据的相互印证、强调在案证据的综合分析,并以法定基础事实的证成为核心合理运用推定规则。
  • dc.description.sponsorship
  •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国毒品问题治理的规范体系完善研究”(23SKJD025);; 2023年重庆市科研创新项目“网络涉毒犯罪的罪名辨正与竞合处断研究”(CYB23163)的阶段性成果
  • dc.identifier.CN
  • 10-1459/D
  • dc.identifier.issn
  • 2096-322X
  • dc.identifier.if
  • 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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