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实体不服说下上诉利益判断规则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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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学者:

李凌

归属院系:

法学院

作者:

李凌

摘要:

作为上诉的合法要件,上诉利益具有过滤不必要上诉的重要功能。我国立法采权利上诉制,并未规定上诉利益。但司法实践中不乏利用上诉利益进行裁判的案例,立法的缺位与理论的模糊导致了实践中上诉利益判断的标准模糊混乱以及结果存在矛盾。关于上诉利益的判断标准,理论上主要存在着旧实体不服说、形式不服说、折中说以及新实体不服说的争议。新实体不服说回归既判力的作用,同时能够利用形式不服说的手段对上诉利益进行判断,具有理论和操作上的双重优势。在新实体不服说下,应当先对重大利益进行前置判断,再对自己责任进行后置补充。在重大利益方面,通过原裁判确定的不利益和提起另诉的不利益细化认可上诉利益的情形;在自己责任方面,以当事人的行动和态度为基础明确否定上诉利益的情形。

语种:

中文

出版日期:

2025-09-25

学科:

诉讼法学

收录:

北大核心期刊; CSSCI

提交日期

2025-09-26

引用参考

李凌. 新实体不服说下上诉利益判断规则研究[J]. 中国法学,2025(05):264-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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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c.title
  • 新实体不服说下上诉利益判断规则研究
  • dc.contributor.author
  • 李凌
  • dc.contributor.affiliation
  •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
  • dc.publisher
  • 中国法学
  • dc.identifier.year
  • 2025
  • dc.identifier.issue
  • 05
  • dc.identifier.page
  • 264-283
  • dc.date.issued
  • 2025-09-25
  • dc.language.iso
  • 中文
  • dc.subject
  • 上诉利益;;新实体不服说;;既判力;;重大利益;;自己责任
  • dc.description.abstract
  • 作为上诉的合法要件,上诉利益具有过滤不必要上诉的重要功能。我国立法采权利上诉制,并未规定上诉利益。但司法实践中不乏利用上诉利益进行裁判的案例,立法的缺位与理论的模糊导致了实践中上诉利益判断的标准模糊混乱以及结果存在矛盾。关于上诉利益的判断标准,理论上主要存在着旧实体不服说、形式不服说、折中说以及新实体不服说的争议。新实体不服说回归既判力的作用,同时能够利用形式不服说的手段对上诉利益进行判断,具有理论和操作上的双重优势。在新实体不服说下,应当先对重大利益进行前置判断,再对自己责任进行后置补充。在重大利益方面,通过原裁判确定的不利益和提起另诉的不利益细化认可上诉利益的情形;在自己责任方面,以当事人的行动和态度为基础明确否定上诉利益的情形。
  • dc.description.sponsorship
  • 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民法典实施背景下民事审判程序集约化研究”(项目批准号:23AFX004)的阶段性成果
  • dc.identifier.CN
  • 11-1030/D
  • dc.identifier.issn
  • 1003-1707
  • dc.identifier.if
  • 12.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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