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侦查阶段电子数据检材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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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学者:

涂舜

归属院系:

刑事侦查学院

作者:

涂舜 ; 李月奇

摘要:

有效的电子数据检材,是保障其鉴定意见可靠性的关键。为此,我国法律要求作为委托人的公安机关应当提供真实、合法的电子数据检材。而在侦查阶段,如何对电子数据检材进行审查,法律并未做出明确规定。实践中,公安机关通常采用“电子数据检材保管链条”和“独特性证明”两种方式对电子数据检材进行鉴真。但是,据此而得的电子数据检材依然难以保障其合法性、关联性、真实性。鉴于此,相关部门有必要从制度层面进行一系列优化:一是完善电子数据取证措施体系,保障电子数据检材的合法性;二是设置强关联性审查,保障电子数据检材的关联性;三是以技术性鉴真及多元鉴真的方式,保障电子数据检材的真实性。

语种:

中文

出版日期:

2025-08-31

学科:

侦查学

提交日期

2025-09-18

引用参考

涂舜; 李月奇. 论侦查阶段电子数据检材的审查[J]. 广西警察学院学报,2025(04):3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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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c.title
  • 论侦查阶段电子数据检材的审查
  • dc.contributor.author
  • 涂舜; 李月奇
  • dc.contributor.affiliation
  • 西南政法大学;重庆高校市级刑事技术重点实验室;
  • dc.publisher
  • 广西警察学院学报
  • dc.identifier.year
  • 2025
  • dc.identifier.issue
  • 04
  • dc.identifier.volume
  • 38
  • dc.identifier.page
  • 38-48
  • dc.date.issued
  • 2025-08-31
  • dc.language.iso
  • 中文
  • dc.subject
  • 侦查阶段;;电子数据检材;;鉴真;;审查
  • dc.description.abstract
  • 有效的电子数据检材,是保障其鉴定意见可靠性的关键。为此,我国法律要求作为委托人的公安机关应当提供真实、合法的电子数据检材。而在侦查阶段,如何对电子数据检材进行审查,法律并未做出明确规定。实践中,公安机关通常采用“电子数据检材保管链条”和“独特性证明”两种方式对电子数据检材进行鉴真。但是,据此而得的电子数据检材依然难以保障其合法性、关联性、真实性。鉴于此,相关部门有必要从制度层面进行一系列优化:一是完善电子数据取证措施体系,保障电子数据检材的合法性;二是设置强关联性审查,保障电子数据检材的关联性;三是以技术性鉴真及多元鉴真的方式,保障电子数据检材的真实性。
  • dc.description.sponsorship
  • 2024年度四川警察执法研究中心资助项目(JCZFQN202401);; 2023年重庆市研究生科研项目(CYB23169)
  • dc.identifier.CN
  • 45-1405/D
  • dc.identifier.issn
  • 2096-4048
  • dc.identifier.if
  • 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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