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可再生能源优先利用制度的法律续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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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学者:

赵爽

作者:

赵爽 ;金子恺

摘要:

可再生能源优先利用制度发展过程中,逐步暴露出总量目标和规划制度实施不畅、电网矛盾尚未调和、消纳动力不足等现实问题,急需具有导向性的能源基本法为可再生能源优先利用制度提供法律支持和法治保障。《能源法》作为我国能源领域的第一部基本法律,回应了可再生能源优先利用制度的续造需求。基于该法的立法考量,发展可再生能源优先利用制度契合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助力我国“双碳”目标实现,赋能能源新质生产力稳步发展。探寻可再生能源优先利用制度的法律续造,《能源法》给出有关路径选择:适应“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型方向,重塑能源新发展格局;完善能源总量目标和规划机制,加强中央与地方衔接;续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保障制度平稳落地;激发可再生能源科研活力,实现创新引领发展。

语种:

中文

出版日期:

2025-08-20

学科:

经济法学

提交日期

2025-09-09

引用参考

赵爽;金子恺. 论可再生能源优先利用制度的法律续造[J]. 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5(04):5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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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c.title
  • 论可再生能源优先利用制度的法律续造
  • dc.contributor.author
  • 赵爽;金子恺
  • dc.contributor.affiliation
  •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 dc.publisher
  • 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dc.identifier.year
  • 2025
  • dc.identifier.issue
  • 04
  • dc.identifier.volume
  • 41
  • dc.identifier.page
  • 50-59
  • dc.date.issued
  • 2025-08-20
  • dc.language.iso
  • 中文
  • dc.subject
  • 《能源法》;可再生能源优先利用制度;“双碳”目标;新质生产力;碳排放双控;
  • dc.description.abstract
  • 可再生能源优先利用制度发展过程中,逐步暴露出总量目标和规划制度实施不畅、电网矛盾尚未调和、消纳动力不足等现实问题,急需具有导向性的能源基本法为可再生能源优先利用制度提供法律支持和法治保障。《能源法》作为我国能源领域的第一部基本法律,回应了可再生能源优先利用制度的续造需求。基于该法的立法考量,发展可再生能源优先利用制度契合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助力我国“双碳”目标实现,赋能能源新质生产力稳步发展。探寻可再生能源优先利用制度的法律续造,《能源法》给出有关路径选择:适应“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型方向,重塑能源新发展格局;完善能源总量目标和规划机制,加强中央与地方衔接;续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保障制度平稳落地;激发可再生能源科研活力,实现创新引领发展。
  • dc.identifier.CN
  • 37-1447/C
  • dc.identifier.issn
  • 1673-5595
  • dc.identifier.if
  • 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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