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法定原则下中国地方税收立法权纵向配置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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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韩国同

摘要:

我国当前税收立法权纵向配置中地方缺乏税收立法权,导致地方财权和事权不匹配,地方为弥补财政缺口总是试图扩大其税权,形成税权形式上集中而实质上分散的情况。为了维护我国税制统一,消减地方非税收入和债务,授予地方一定的税收立法权势在必行。构建地方税收立法权应当逐步进行,可以从单行税法法律授权的形式开始,之后在税法总则中对其进行具体性规定,最后在《立法法》中将地方税收立法权予以明确性规定。

语种:

中文

出版日期:

2025-06-13

学科:

经济法学

提交日期

2025-07-03

引用参考

韩国同. 税收法定原则下中国地方税收立法权纵向配置问题研究[J]. 河北法律职业教育,2025(06):9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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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c.title
  • 税收法定原则下中国地方税收立法权纵向配置问题研究
  • dc.contributor.author
  • 韩国同
  • dc.contributor.affiliation
  •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 dc.publisher
  • 河北法律职业教育
  • dc.identifier.year
  • 2025
  • dc.identifier.issue
  • 06
  • dc.identifier.volume
  • 3
  • dc.identifier.page
  • 95-99
  • dc.date.issued
  • 2025-06-13
  • dc.language.iso
  • 中文
  • dc.subject
  • 分税制;税收法定;地方税收立法权;纵向配置;
  • dc.description.abstract
  • 我国当前税收立法权纵向配置中地方缺乏税收立法权,导致地方财权和事权不匹配,地方为弥补财政缺口总是试图扩大其税权,形成税权形式上集中而实质上分散的情况。为了维护我国税制统一,消减地方非税收入和债务,授予地方一定的税收立法权势在必行。构建地方税收立法权应当逐步进行,可以从单行税法法律授权的形式开始,之后在税法总则中对其进行具体性规定,最后在《立法法》中将地方税收立法权予以明确性规定。
  • dc.identifier.CN
  • 13-1439/G4
  • dc.identifier.issn
  • 2097-3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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