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司法审查研究

Research on Judicial Review of "Consultation-type Governm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Applic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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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方心雯

导师:

张鲁萍

导师单位:

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

学位:

硕士

语种:

中文

关键词:

依申请公开;咨询;认定标准;司法审查

摘要: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出台被视为打破行政权力封闭运行传统模式的有力举措,对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法治国家建设以及构建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意义。随着社会的发展及公民对政府信息需求的激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公开政府信息、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然而在实践过程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秩序却出现混乱现象。各式各样的请求借由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表达,实践中行政机关在处理不规范的信息公开申请时,常常将这种申请归为“咨询”,以此为由拒绝申请人的公开请求。但由于“咨询”这一概念在当前法律法规层面并未得到明确的界定,这一现状又导致“咨询”认定上的误用与滥用问题频发,进而引发行政争议。在此背景下,法院在处理“咨询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案件时发挥的司法审查作用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以法院审理的“咨询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案件为视角切入,通过分析整理近年相关案例,从案件中的认定标准、审查力度、裁判应对进行分析,揭示其中所存在的司法审查问题及其成因,进而提出“咨询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司法审查制度的完善路径,旨在更有效地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具体而言,本文分为以下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咨询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学理阐释。首先,本文从理论层面对“咨询”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行辨析,并尝试对“咨询”的内涵进行明确;其次,从推进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发展、维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秩序、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三方面对司法审查的必要性进行阐述。 第二部分:“咨询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司法认定现状。本文在威科先行数据库中检索与“咨询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相关的案件,对这些案件进行系统的梳理分析,总结了司法实践中常见的“咨询类申请”表现形式,并归纳了法院在进行司法认定时所依据的主要标准。司法认定标准包括以是否符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件为标准、以申请内容是否明确为标准、以申请目的是否在于获取信息本身为标准。 第三部分:“咨询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司法审查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首先,总结“咨询类申请”司法审查存在的问题,具体表现为同一认定标准理解不一、审查力度不足、说理不足、裁判结果的接受度不高;其次,分析问题的成因,包括信息公开规范的供给不足、申请人的能力不足、司法机关的价值考量失衡。 第四部分:“咨询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司法审查制度的完善路径。根据前文对“咨询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司法审查问题及其成因的分析,从咨询案件的审查思路、举证责任分配、司法审查力度、诉前调解程序以及释明说理五个角度提出针对性的意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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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提交日期

2025-07-01

引用参考

方心雯. “咨询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司法审查研究[D]. 西南政法大学,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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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c.title
  • “咨询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司法审查研究
  • dc.title
  • Research on Judicial Review of "Consultation-type Governm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Applications"
  • dc.contributor.schoolno
  • 20220301030488
  • dc.contributor.author
  • 方心雯
  • dc.contributor.affiliation
  • 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
  • dc.contributor.degree
  • 硕士
  • dc.contributor.childdegree
  • 法学硕士学位
  • dc.contributor.degreeConferringInstitution
  • 西南政法大学
  • dc.identifier.year
  • 2025
  • dc.contributor.direction
  • 行政法学
  • dc.contributor.advisor
  • 张鲁萍
  • dc.contributor.advisorAffiliation
  • 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
  • dc.language.iso
  • 中文
  • dc.subject
  • 依申请公开,咨询,认定标准,司法审查
  • dc.subject
  • disclosure according to application; consultation; judicial review; criteria for determination
  • dc.description.abstract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出台被视为打破行政权力封闭运行传统模式的有力举措,对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法治国家建设以及构建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意义。随着社会的发展及公民对政府信息需求的激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公开政府信息、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然而在实践过程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秩序却出现混乱现象。各式各样的请求借由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表达,实践中行政机关在处理不规范的信息公开申请时,常常将这种申请归为“咨询”,以此为由拒绝申请人的公开请求。但由于“咨询”这一概念在当前法律法规层面并未得到明确的界定,这一现状又导致“咨询”认定上的误用与滥用问题频发,进而引发行政争议。在此背景下,法院在处理“咨询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案件时发挥的司法审查作用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以法院审理的“咨询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案件为视角切入,通过分析整理近年相关案例,从案件中的认定标准、审查力度、裁判应对进行分析,揭示其中所存在的司法审查问题及其成因,进而提出“咨询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司法审查制度的完善路径,旨在更有效地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具体而言,本文分为以下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咨询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学理阐释。首先,本文从理论层面对“咨询”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行辨析,并尝试对“咨询”的内涵进行明确;其次,从推进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发展、维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秩序、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三方面对司法审查的必要性进行阐述。 第二部分:“咨询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司法认定现状。本文在威科先行数据库中检索与“咨询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相关的案件,对这些案件进行系统的梳理分析,总结了司法实践中常见的“咨询类申请”表现形式,并归纳了法院在进行司法认定时所依据的主要标准。司法认定标准包括以是否符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件为标准、以申请内容是否明确为标准、以申请目的是否在于获取信息本身为标准。 第三部分:“咨询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司法审查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首先,总结“咨询类申请”司法审查存在的问题,具体表现为同一认定标准理解不一、审查力度不足、说理不足、裁判结果的接受度不高;其次,分析问题的成因,包括信息公开规范的供给不足、申请人的能力不足、司法机关的价值考量失衡。 第四部分:“咨询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司法审查制度的完善路径。根据前文对“咨询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司法审查问题及其成因的分析,从咨询案件的审查思路、举证责任分配、司法审查力度、诉前调解程序以及释明说理五个角度提出针对性的意见。
  • dc.description.abstract
  • The promulgation of the Regulations on the Disclosur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was seen as a powerful move to break the traditional shell of closed administrative power, and was of great significance in promoting socialist democracy, the construction of a State based on the rule of law, and the building of a service-oriented governmen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society and the surge of citizens' demand for government information, the system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disclosing government information and enhancing the transparency of government work, however, in practice, the order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requests has been chaotic. Various kinds of requests are expressed through the channels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application, and in practice, when administrative organs deal with irregular information disclosure applications, they often classify such applications as "consulting", and use this as a reason to reject the applicant's request for disclosure. However, due to the concept of "consulting" in the current laws and regulations have not been clearly defined, this status quo led to such as "consulting" identified misuse and abuse of the problem frequently, and then led to administrative disputes. In this context, the court in dealing with "consulting class governm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application" case to play the role of judicial review is particularly important. In this paper, we take the cases of "application for disclosur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of consulting type" heard by the court as a perspective, analyse the relevant cases in recent years, and analyse the determination standard, reviewing strength, and decision-making response in the cases, to reveal the problems of judicial review and its causes, and then put forward the judicial review of "application for disclosur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of consulting type". In addition, it proposes a path to improve the judicial review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application", aiming at promoting the work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and safeguarding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citizens more effectively. Specifically, this paper is divided into the following four parts:Part I:"consulting class governm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request" overview. First of all, this paper from the theoretical level of "consulting" and "open government information request" for analysis, and try to "consulting" connotation is clear. Secondly, the necessity of judicial review is elaborated from the aspects of promoting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governm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system, maintaining the order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application, and protecting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citizens.Part II: Judicial Determination of "Consultation-type Application for Disclosur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This article searches the WK Priority Database for cases related to "requests for disclosur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in the form of consultation", compiles and analyses these cases, summarizes the common forms of "requests for disclosur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in the form of consultation" in judicial practice, and summarizes the main criteria based on which the courts make judicial determinations. The cases were systematically analysed and summarised the common forms of "consultation-type applications" in judicial practice, and the main criteria on which the court based its judicial determination. The criteria for judicial determination include whether the application meets the requirements for governm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whether the content of the application is clear, and whether the purpose of the application is to obtain the information itself.Part III: Problems and Causes of Judicial Review of "Consultation-type Requests for Access to Government Information". Firstly,through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judicial determination, summarise the problems of judicial review of "consulting-type application", which are specifically manifested in the different understanding of the same determination standard, insufficient review strength, insufficient reasoning, and low acceptance of adjudication results; secondly, analyse the causes of the problems, including insufficient provision of norms for information disclosure, insufficient ability of applicants, and imbalance of value consideration of judicial organs. value consideration imbalance.Part IV: The Improvement Path of Judicial Review for "Consultation based Governm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Applications".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the judicial review issues and causes of "consulting governm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applications" in the previous text, targeted opinions are proposed from four perspectives: the review ideas of consulting cases, the allocation of burden of proof, the strength of judicial review, and the role of court explanation and reasoning.
  • dc.date.issued
  • 2025-05-29
  • dc.date.oralDefense
  • 2025-05-24
  • dc.relation.citedreferences
  • 一、著作类1.王名扬:《美国行政法》(下卷),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2.李广宇:《政府信息公开诉讼:理论、方法与案例》,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9年版。3.章志远、黄娟编:《公报行政案例中的法理》,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2年版。4.后向东:《美国联邦信息公开制度研究》,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4年版5.后向东:《信息公开的世界经验》,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6年版。6.托比·曼德尔著:《信息自由多国法律比较》,龚文庠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7.吕艳滨,【英】Megan Patricia Carter:《中欧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比较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8.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北京:商务印书馆,2016年版。9.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条文理解与适用》,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15年版。二、论文类10.秦小建:“政府信息公开的宪法逻辑”,《中国法学》,2016年第3期。11.王玉林:“《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立法目的解读——是保障知情权抑或其他?”,《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10年第3期。12.黄全:“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立法的两种风格——基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与地方规范的文本分析与比较”,《政法学刊》,2011年第6期。13.戚红梅:“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立法目的之探讨”,《河北法学》,2013年第5期。14.王军:“‘政府信息’的司法认定——基于86件判决的分析”,《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4年第1期。15.李广宇、耿宝建、周觅:“政府信息公开非正常申请案件的现状与对策”,《应用》,2015年第15期。16.郑涛:“政府信息公开中非正常申请行为研究——基于中国裁判文书网案例的实证分析”,《电子政务》,2016年第8期。17.肖卫兵:“咨询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探析”,《法学论坛》,2015年第5期。18.李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外衣下咨询的司法认定与裁判选择——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325份裁判文书为样本”,《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19年第12卷。19.沈广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的咨询认定与处理”,《行政法学研究》,2023年第1期。20.吴嘉懿:“‘咨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否定认定——以上海市149件判决为分析对象”,《公法研究》,2019年第1期。21.殷勇:“‘政府信息不存在’情形下的司法审查”,《法学》,2012年第1期。22.王敬波:“过程性信息公开的判定规则”,《行政法学研究》,2019年第4期。23.王敬波:“政府信息概念及其界定”,《中国行政管理》,2012第8期。24.张岩:“政府信息的认定”,《中国行政管理》,2012年第8期。25.斯蒂格利茨,宋华琳:“自由、知情权和公共话语——透明化在公共生活中的作用”,《环球法律评论》,2002年第3期。26.姜明安:“行政诉讼功能和作用的再审视”,《求是学刊》,2011年第1期。27.姚坚:“开放政府与港澳地区的公众咨询”,《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7年第3期。28.黄永维、郭修江:“司法谦抑原则在行政诉讼中的适用”,《法律适用》,2021年第2期。29.王敬波:“基于公共选择理论分析《行政诉讼法》的修改”,《法学杂志》,2015 年第 3 期。30.王贵松:“论行政裁量的司法审查强度”,《法商研究》,2012第4期。31.王嘉贤:“‘政府信息不存在’的认定与审查”,《行政法学研究》,2021年第3期。32.梁凤云、陈默:“行政争议诉前调解的功能定位和制度设想”,《中国应用法学》,2022年第2期。33.高鸿:“行政行为自我纠正的制度构建”,《中国法律评论》,2021 年第3期。34.白泉民: “裁判文书说理的价值及其实现路径”,《人民法院报》,2015年4月8日第 5版。35.凌斌:“法官如何说理:中国经验与普遍原理”,《中国法学》,2015年第5期。36.刘杰:“日本宪法上的知情权与信息公开法”,《法学家》,2007年第3期。37.王万华:“开放政府与修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内容定位”,《北方法学》,2016年第6期。38.孟庆国:“我国政务公开工作下一步应把握的方向”,《中国行政管理》,2015年第7期。39.周汉华:“打造升级版政务公开制度——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改的基本定位”,《行政法学研究》,2016年第3期。40.康之国、刘娴静:“政务公开的法理逻辑与现实悖论分析”,《中国行政管理》,2008年第S1期。41.肖卫兵:“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例外体系构建完善”,《交大法学》,2018年第1期。42.后向东、赵建基:“准确理解和适用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解读《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中国司法》,2022年第1期。43.后向东:“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变革中的若干重大问题”,《行政法学研究》,2017年第5期。44.陈英:“司法裁判如何实现社会治理”,《政法论丛》,2024年第6期。45.陈瑞华:“司法权的性质——以刑事司法为范例的分析”,《法学研究》,2000年第5期。46.谢进杰:“判决功能的阐释:纠纷解决与社会治理”,《学术研究》,2014年第1期。47.黄永维、郭修江:“司法谦抑原则在行政诉讼中的适用”,《法律适用》,2021年第2期。48.程雨萌:“咨询式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法律思考”,《西部学刊》,2020年第19期。49.董妍:“政府信息公开不当申请数字治理的难题及其破解”,《兰州学刊》,2023年第2期。50.王仲伟:“借力信息化 打造政务公开升级版”,《中国行政管理》,2015年第7期。51.张童:“浅析政府信息公开中滥用咨询事项的规制”,《中国司法》,2021年第9期。52.李志强:“政府信息公开与公民行政知情权”,《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13年第1期。53.胡晓军:“知情权实现的障碍及因应机制——基于政府信息公开实践的研究”,《社会科学家》,2012年第2期。54.周汉华:“准确界定行政机关法定义务的边界”,《中国法律评论》,2016年第4期。55.程琥:“新条例实施后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若干问题探讨”,《行政法学研究》,2019年第4期。56.周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时‘补正’的法律思考”,《行政法学研究》,2011年第3期。57.肖卫兵:“论政府信息公开例外立法的类别”,《情报理论与实践》,2010年第4期。58.余凌云:“政府信息公开的若干问题基于315起案件的分析”,《中外法学》,2014年第26期。59.肖燕雄、颜美群:“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问题与方向探析——基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视阈”,《广西社会科学》,2020年第9期。60.魏志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法律问题研究——基于法理角度的实证分析”,《大庆社会科学》,2015年第1期。61.赵正群:“中国的知情权保障与信息公开制度的发展进程”,《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2期。62.蒋红珍:“知情权与信息获取权——以英美为比较法基础的概念界分”,《行政法学研究》,2010年第3期。63.莫于川:“行政公开法制与服务型政府建设——略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立的服务宗旨和便民原则”,《法学杂志》,2009年第4期。 64.周汉华:“起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家建议稿)的基本考虑”,《法学研究》,2002年第6期。65.肖卫兵:“《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的免于提供理由评析:基于上海的实践”,《中国行政管理》,2015年第8期。66.王彬:“司法决策中的效用考量及其偏差控制”,《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0年第8期。67.任佳艺:“行政决策过程性信息公开的司法审查体系建构》”,《中州学刊》,2018 年第 9 期。68.王贵松:“论行政诉讼的权利保护必要性”,《法制与社会发展》,2018年第1期.69.黄学贤、雷娟:“《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立法目的之探讨”,《浙江学刊》,2012年第1期。70.霍振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明确性的审查——以王书丽诉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案为例",《法律适用(司法案例)》,2017年第14期。71.罗勇:“大数据背景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中日比较——以‘知情权’为视角”,《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1期。72.肖卫兵:“论便民原则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中的适用”,《河北法学》,2014年第4期。 三、其他类73.湖北省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网址:http://www.es.gov.cn/xxgk/dfbmptlj/sz/syjglj/zfxxgkzd/202407/t20240722_1598439.shtml,发布日期2024年7月22日,最后访问日期2024年9月15日。74.广东省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网址:http://www.gd.gov.cn/gkmlpt/content/4/4398/post_4398920.html#4209,发布日期2014年3月29日,最后访问日期2024年9月15日。75.重庆市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网址:http://www.cq.gov.cn/zwgk/zfxxgkzl/zfxxgknb/szf/szf/202403/t20240329_13095118.html,发布日期2024年3月29日,最后访问日期2024年9月15日。76.沈岿、何海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草案的几点意见”,https://mp.weixin.qq.com/s/2hwetaz25OXcNXc1K4M8Zg,发布日期2017年6月28日,最后访问日期2024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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