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全覆盖中对象范畴的规范关系与理性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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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学者:

陈伟

归属院系:

法学院

作者:

陈伟

摘要:

监察全覆盖的对象范畴作为监察工作法治化运行的前提性问题,需要立足《监察法》的现有规定进行理性识别。监察对象范畴的模糊性与立法规范的不明确性有关,也是监察权运行反馈出来的实践问题,既要避免泛化理解带来的随意扩张,又要防范偏离规范旨趣带来的不周延情形。尽管如何划定监察对象存在多元标准,但是以行使公权力作为核心要素和识别标准有其合理性。在此基础上,应界分监察对象与调查对象之间的差异、注重静态性与动态性的实践运用、审慎对待公权力行使中辅助人员的规范识别、注意核心地带与边缘地带监察对象的界分,有效化解监察全覆盖的实践运行面临的现实困惑。

语种:

中文

出版日期:

2025-05-15

学科: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收录:

CSSCI扩展版; AMI核心

提交日期

2025-05-27

引用参考

陈伟. 监察全覆盖中对象范畴的规范关系与理性识别[J]. 财经法学,2025(03):97-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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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c.title
  • 监察全覆盖中对象范畴的规范关系与理性识别
  • dc.contributor.author
  • 陈伟
  • dc.contributor.affiliation
  •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市新型犯罪研究中心
  • dc.publisher
  • 财经法学
  • dc.identifier.year
  • 2025
  • dc.identifier.issue
  • 03
  • dc.identifier.page
  • 97-112
  • dc.date.issued
  • 2025-05-15
  • dc.language.iso
  • 中文
  • dc.subject
  • 监察全覆盖;监察法;监察对象;规范关系;
  • dc.description.abstract
  • 监察全覆盖的对象范畴作为监察工作法治化运行的前提性问题,需要立足《监察法》的现有规定进行理性识别。监察对象范畴的模糊性与立法规范的不明确性有关,也是监察权运行反馈出来的实践问题,既要避免泛化理解带来的随意扩张,又要防范偏离规范旨趣带来的不周延情形。尽管如何划定监察对象存在多元标准,但是以行使公权力作为核心要素和识别标准有其合理性。在此基础上,应界分监察对象与调查对象之间的差异、注重静态性与动态性的实践运用、审慎对待公权力行使中辅助人员的规范识别、注意核心地带与边缘地带监察对象的界分,有效化解监察全覆盖的实践运行面临的现实困惑。
  • dc.description.sponsorship
  •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推进国家监察全覆盖研究”(18JZD037)的阶段性成果;
  • dc.identifier.CN
  • 10-1281/D
  • dc.identifier.issn
  • 2095-9206
  • dc.identifier.if
  • 3.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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