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接国际高标准数字贸易规则的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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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院系:

国际法学院

作者:

戴宇倩

摘要:

2023年12月,国务院印发《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总体方案》,率先在国家政策文件中提炼出“高标准数字贸易规则”这一提法,意在说明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对接,需同时注重与国际高标准数字贸易规则的对接。为推进对接国际高标准数字贸易规则,应以我国已加入的RCEP和申请加入的CPTPP与DEPA为第一标准。目前,我国对接国际高标准数字贸易规则的主体主要为相关自贸区和海南自贸港;此类规则对接的客体范围主要聚焦在无纸化贸易、数据跨境流动与数据共享等方面。整体而言,当前我国与国际高标准数字贸易规则对接的主体相对受限、客体范围过窄以及规则对接深度也有待进一步加强。因此,为进一步推进与国际高标准数字贸易规则的对接,未来应逐渐扩大对接主体范围与对接领域,并逐步协调国内相关立法。

语种:

中文

出版日期:

2025-01-15

学科:

国际贸易学

提交日期

2025-02-27

引用参考

戴宇倩. 我国对接国际高标准数字贸易规则的政策建议[J]. 中国物价,2025(01):9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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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c.title
  • 我国对接国际高标准数字贸易规则的政策建议
  • dc.contributor.author
  • 戴宇倩
  • dc.contributor.affiliation
  • 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 dc.publisher
  • 中国物价
  • dc.identifier.year
  • 2025
  • dc.identifier.issue
  • 01
  • dc.identifier.page
  • 93-98
  • dc.date.issued
  • 2025-01-15
  • dc.language.iso
  • 中文
  • dc.subject
  • 数字贸易;高标准规则对接;自贸区(港);数据跨境
  • dc.description.abstract
  • 2023年12月,国务院印发《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总体方案》,率先在国家政策文件中提炼出“高标准数字贸易规则”这一提法,意在说明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对接,需同时注重与国际高标准数字贸易规则的对接。为推进对接国际高标准数字贸易规则,应以我国已加入的RCEP和申请加入的CPTPP与DEPA为第一标准。目前,我国对接国际高标准数字贸易规则的主体主要为相关自贸区和海南自贸港;此类规则对接的客体范围主要聚焦在无纸化贸易、数据跨境流动与数据共享等方面。整体而言,当前我国与国际高标准数字贸易规则对接的主体相对受限、客体范围过窄以及规则对接深度也有待进一步加强。因此,为进一步推进与国际高标准数字贸易规则的对接,未来应逐渐扩大对接主体范围与对接领域,并逐步协调国内相关立法。
  • dc.description.sponsorshipPCode
  • 2024YC034,英才计划
  • dc.description.sponsorship
  • 2024年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统筹中国海洋安全与发展利益法律问题研究”
  • dc.identifier.CN
  • 11-2248/F
  • dc.identifier.issn
  • 1003-398X
  • dc.identifier.if
  • 0.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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