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公开个人信息合理处理的实践困境及因应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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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学者:

梅傲

归属院系:

国际法学院

作者:

梅傲 ; 张优涵

摘要:

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完善了个人信息处理规范,但直到《民法典》的出台,已公开个人信息才被作为个人信息的一种特别类目进行特殊保护。不同于一般个人信息处理中的“告知-同意”规则,已公开个人信息处理规则的特殊性体现在个人信息处理者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对其进行处理,而无需个人信息所有者的事前同意。但目前已公开个人信息处理实践面临困境:以必要性原则为代表的处理原则界定模糊;“选择-退出”机制与“删除权”机制的实现存在障碍;自由裁量权行使不一的情况时有出现。因此,扫除在个人信息保护深入推进道路上埋下的隐患刻不容缓。文章结合我国现有判例,参考域外相关立法与理论,提出已公开个人信息合理处理的因应之策:在规范层面,对必要性原则进行强化以及将动态系统论引入处理合理性的判断;在机制层面,完善“选择-退出”机制与“删除权”机制。

语种:

中文

出版日期:

2024-11-10

学科: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提交日期

2024-12-20

引用参考

梅傲,张优涵. 已公开个人信息合理处理的实践困境及因应之策[J]. 西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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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c.title
  • 已公开个人信息合理处理的实践困境及因应之策
  • dc.contributor.author
  • 梅傲;张优涵
  • dc.contributor.affiliation
  • 西南政法大学争端解决国际竞争力研究中心
  • dc.publisher
  • 西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dc.identifier.year
  • 2024
  • dc.identifier.issue
  • 06
  • dc.date.issued
  • 2024-11-10
  • dc.language.iso
  • 中文
  • dc.subject
  • 个人信息;已公开个人信息;合理处理;动态系统论;个人信息处理;“选择-退出”机制;“删除权”机制
  • dc.description.abstract
  • 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完善了个人信息处理规范,但直到《民法典》的出台,已公开个人信息才被作为个人信息的一种特别类目进行特殊保护。不同于一般个人信息处理中的“告知-同意”规则,已公开个人信息处理规则的特殊性体现在个人信息处理者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对其进行处理,而无需个人信息所有者的事前同意。但目前已公开个人信息处理实践面临困境:以必要性原则为代表的处理原则界定模糊;“选择-退出”机制与“删除权”机制的实现存在障碍;自由裁量权行使不一的情况时有出现。因此,扫除在个人信息保护深入推进道路上埋下的隐患刻不容缓。文章结合我国现有判例,参考域外相关立法与理论,提出已公开个人信息合理处理的因应之策:在规范层面,对必要性原则进行强化以及将动态系统论引入处理合理性的判断;在机制层面,完善“选择-退出”机制与“删除权”机制。
  • dc.identifier.CN
  • 51-1675/C
  • dc.identifier.issn
  • 1672-8505
  • dc.identifier.if
  • 1.5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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