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大城市治理的创制性立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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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学者:

张震

作者:

张震

摘要:

探索超大城市治理现代化的新路子,必须重视创制性立法。超大城市创制性立法需要坚持创新性原则、城市性原则、治理性原则和法治性原则。综合不同的实践场景,围绕超大城市治理的创制性立法需要创制系统、精准、精细、敏捷、数字和民生六大领域的法律规范,以满足超大城市治理现代化的需求。对于超大城市创制性立法的合宪性控制,要视不同类型不同事项采取不同程度的标准。

语种:

中文

出版日期:

2024-11-25

收录:

北大核心期刊; CSSCI

提交日期

2024-12-16

引用参考

张震. 超大城市治理的创制性立法保障[J].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4(06):4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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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c.title
  • 超大城市治理的创制性立法保障
  • dc.contributor.author
  • 张震
  • dc.contributor.affiliation
  •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
  • dc.publisher
  •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dc.identifier.year
  • 2024
  • dc.identifier.issue
  • 06
  • dc.identifier.volume
  • 57
  • dc.identifier.page
  • 49-55
  • dc.date.issued
  • 2024-11-25
  • dc.language.iso
  • 中文
  • dc.subject
  • 超大城市;城市治理现代化;创制性立法;
  • dc.description.abstract
  • 探索超大城市治理现代化的新路子,必须重视创制性立法。超大城市创制性立法需要坚持创新性原则、城市性原则、治理性原则和法治性原则。综合不同的实践场景,围绕超大城市治理的创制性立法需要创制系统、精准、精细、敏捷、数字和民生六大领域的法律规范,以满足超大城市治理现代化的需求。对于超大城市创制性立法的合宪性控制,要视不同类型不同事项采取不同程度的标准。
  • dc.description.sponsorship
  • 重庆市人大制度研究会2024-2025年度决策咨询重点B类课题“超大城市治理立法研究”(项目编号:Rdzdyjh2024AB01);
  • dc.identifier.CN
  • 41-1027/C
  • dc.identifier.issn
  • 1001-8204
  • dc.identifier.if
  •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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