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司法中算法解释的制度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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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学者:

王仲羊

归属院系:

刑事侦查学院

作者:

王仲羊

摘要:

随着人工智能深度赋能刑事司法,刑事司法中产生了算法治理的新问题。算法解释是刑事司法中算法治理的核心内容之一,但面临三重制度选择:在技术层面,算法的可解释性优于性能,应在算法设计之初植入可解释的理念,选择相对简单的算法模型;在规范方面,权利规范比禁令规范更契合刑事司法的场景化特点,应以权利作为主要的规范形式,在个别场景中禁止算法决策;在主体方面,国家机关的算法解释义务居于主导性地位,主要以算法模型作为解释对象,应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的配套措施;公民个体的算法解释权居于回应性地位,能够保障公民对具体算法决策的知情、理解与救济,应建构相应的运行流程。

语种:

中文

出版日期:

2024-11-10

学科:

侦查学

收录:

CSSCI

提交日期

2024-12-09

引用参考

王仲羊. 刑事司法中算法解释的制度选择[J].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24(06):251-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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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c.title
  • 刑事司法中算法解释的制度选择
  • dc.contributor.author
  • 王仲羊
  • dc.contributor.affiliation
  • 西南政法大学刑事侦查学院
  • dc.publisher
  •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 dc.identifier.year
  • 2024
  • dc.identifier.issue
  • 06
  • dc.identifier.page
  • 251-261
  • dc.date.issued
  • 2024-11-10
  • dc.language.iso
  • 中文
  • dc.subject
  • 刑事司法;算法解释;算法解释权;算法解释义务;
  • dc.description.abstract
  • 随着人工智能深度赋能刑事司法,刑事司法中产生了算法治理的新问题。算法解释是刑事司法中算法治理的核心内容之一,但面临三重制度选择:在技术层面,算法的可解释性优于性能,应在算法设计之初植入可解释的理念,选择相对简单的算法模型;在规范方面,权利规范比禁令规范更契合刑事司法的场景化特点,应以权利作为主要的规范形式,在个别场景中禁止算法决策;在主体方面,国家机关的算法解释义务居于主导性地位,主要以算法模型作为解释对象,应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的配套措施;公民个体的算法解释权居于回应性地位,能够保障公民对具体算法决策的知情、理解与救济,应建构相应的运行流程。
  • dc.description.sponsorship
  • 四川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反恐怖主义研究中心课题“《反恐法》与《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范衔接问题研究”(项目批准号:FK2024ZD03)的阶段性成果;
  • dc.identifier.CN
  • 11-5607/D
  • dc.identifier.issn
  • 1674-0602
  • dc.identifier.if
  • 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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