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平衡视阈下公司清算义务人制度的失衡矫正及其法律实现

传播影响力
本库下载频次:
本库浏览频次:
CNKI下载频次:0

作者:

苏志猛

摘要:

公司清算义务人制度作为公司资本运行机制退出端的关键组成部分,是公司相关者的利益纠集高地,因此其立法理念和规则要点是否合理为债权人、出资人和其他当事人密切关注。2023年修订的《公司法》对该制度的设计呈现出治理路径固定化、主体布局单一绝对化、主体辨识身份形式化及制度价值导向单一化的特征,不仅未能有效填充《民法典》所遗留下来的制度缺口,也无法承担起对当事人具体利益和国家公共利益的有效均衡。故而,对其失衡进行矫正的可行策略是将公司有限自治与法定治理相结合,对义务主体的配置从单一模式转变为多元协作,对主体的身份定位调整为基于类型的精准识别,并对多元参与主体进行顺位设计。在制度的实现上,可在《公司法》司法解释或《企业破产法》等关联规则中补充清算义务人有限意定规则,同时架设多元顺位的法定安排,并辅之以诉讼法非讼程序衔接机制。

语种:

中文

出版日期:

2024-11-13

学科:

民商法学

收录:

北大核心期刊; 中国科技核心期刊; CSSCI

提交日期

2024-12-09

引用参考

苏志猛. 利益平衡视阈下公司清算义务人制度的失衡矫正及其法律实现[J]. 法学评论,2024(06):101-113.

全文附件授权许可

知识共享许可协议-署名

  • dc.title
  • 利益平衡视阈下公司清算义务人制度的失衡矫正及其法律实现
  • dc.contributor.author
  • 苏志猛
  • dc.contributor.affiliation
  • 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市市场交易法律制度研究基地
  • dc.publisher
  • 法学评论
  • dc.identifier.year
  • 2024
  • dc.identifier.issue
  • 06
  • dc.identifier.volume
  • 42
  • dc.identifier.page
  • 101-113
  • dc.date.issued
  • 2024-11-13
  • dc.language.iso
  • 中文
  • dc.subject
  • 公司法;利益平衡;清算义务人;失衡矫正;法律实现;
  • dc.description.abstract
  • 公司清算义务人制度作为公司资本运行机制退出端的关键组成部分,是公司相关者的利益纠集高地,因此其立法理念和规则要点是否合理为债权人、出资人和其他当事人密切关注。2023年修订的《公司法》对该制度的设计呈现出治理路径固定化、主体布局单一绝对化、主体辨识身份形式化及制度价值导向单一化的特征,不仅未能有效填充《民法典》所遗留下来的制度缺口,也无法承担起对当事人具体利益和国家公共利益的有效均衡。故而,对其失衡进行矫正的可行策略是将公司有限自治与法定治理相结合,对义务主体的配置从单一模式转变为多元协作,对主体的身份定位调整为基于类型的精准识别,并对多元参与主体进行顺位设计。在制度的实现上,可在《公司法》司法解释或《企业破产法》等关联规则中补充清算义务人有限意定规则,同时架设多元顺位的法定安排,并辅之以诉讼法非讼程序衔接机制。
  • dc.description.sponsorship
  •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青年学者研究项目(项目编号:2021MHXH007)”的研究成果;
  • dc.identifier.CN
  • 42-1086/D
  • dc.identifier.issn
  • 1004-1303
  • dc.identifier.if
  • 4.67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