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数据信托的生成逻辑、困境检视及优化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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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学者:

曹泮天

作者:

曹泮天

摘要:

数字经济是以数据资源为关键要素的新经济形态,数据要素是数字经济深化发展的核心引擎。数据信托并非个人信息保护或数据安全保障的制度安排,而是一种新型的数据财产管理机制,其对于破除数据要素流通障碍、促进数据价值创造、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具有内在的生成逻辑。我国的数据信托在理论和实践上存在功能定位模糊、信托财产法律属性不明、信托当事人确定困难等诸多困境,严重制约了数据信托的探索和发展。应立足于我国数据要素市场的实践需要和现行信托法律制度,秉持以数据财产转移为基础的数据财产管理之功能定位,明确数据财产权的法律属性,厘清数据信托当事人,构建中国式数据信托法律制度,促进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

语种:

中文

出版日期:

2024-10-05

学科:

经济法学

收录:

北大核心期刊; 中国科技核心期刊; CSSCI

提交日期

2024-10-29

引用参考

曹泮天. 中国式数据信托的生成逻辑、困境检视及优化路径[J]. 政治与法律,2024(10):113-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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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c.title
  • 中国式数据信托的生成逻辑、困境检视及优化路径
  • dc.contributor.author
  • 曹泮天
  • dc.contributor.affiliation
  •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 dc.publisher
  • 政治与法律
  • dc.identifier.year
  • 2024
  • dc.identifier.issue
  • 10
  • dc.identifier.page
  • 113-130
  • dc.date.issued
  • 2024-10-05
  • dc.language.iso
  • 中文
  • dc.subject
  • 数据信托;财产管理;数据财产权;信托当事人;信托法;
  • dc.description.abstract
  • 数字经济是以数据资源为关键要素的新经济形态,数据要素是数字经济深化发展的核心引擎。数据信托并非个人信息保护或数据安全保障的制度安排,而是一种新型的数据财产管理机制,其对于破除数据要素流通障碍、促进数据价值创造、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具有内在的生成逻辑。我国的数据信托在理论和实践上存在功能定位模糊、信托财产法律属性不明、信托当事人确定困难等诸多困境,严重制约了数据信托的探索和发展。应立足于我国数据要素市场的实践需要和现行信托法律制度,秉持以数据财产转移为基础的数据财产管理之功能定位,明确数据财产权的法律属性,厘清数据信托当事人,构建中国式数据信托法律制度,促进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
  • dc.description.sponsorship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个人信息的竞争法保护疑难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3BFX186)的研究成果
  • dc.identifier.CN
  • 31-1106/D
  • dc.identifier.issn
  • 1005-9512
  • dc.identifier.if
  • 5.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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