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罪的行为类型争论与厘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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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学者:

陈伟

归属院系:

法学院

作者:

陈伟

摘要:

聚众斗殴罪的行为类型界定是对其性质辨析的逻辑前提,牵涉到本罪成立与否及其犯罪形态判断等关键性问题。就现有观点来看,聚众斗殴罪的行为类型主要聚集于“单一行为说”与“复合行为说”之争,而且二者各有其存在的理由。“单一行为说”强调了斗殴行为与公共秩序法益之间的紧密关联性,但是忽视聚众行为的本体价值,致使与刑法已有规定和本罪法益实体不相一致的缺陷。“复合行为说”较好弥补了“单一行为说”的弊端,从整合论视角对“聚众”与“斗殴”进行一体化看待,能够较好兼顾立法明文表述与法益实体保护之间的关系,并在合理界定之下可以较好避免刑罚处罚宽窄不当之弊端。

语种:

中文

出版日期:

2024-10-15

学科:

刑法学

提交日期

2024-10-21

引用参考

陈伟. 聚众斗殴罪的行为类型争论与厘定[J]. 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05):4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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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c.title
  • 聚众斗殴罪的行为类型争论与厘定
  • dc.contributor.author
  • 陈伟
  • dc.contributor.affiliation
  •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
  • dc.publisher
  • 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dc.identifier.year
  • 2024
  • dc.identifier.issue
  • 05
  • dc.identifier.volume
  • 26
  • dc.identifier.page
  • 48-59
  • dc.date.issued
  • 2024-10-15
  • dc.language.iso
  • 中文
  • dc.subject
  • 聚众斗殴;单一行为;复合行为;公共秩序;
  • dc.description.abstract
  • 聚众斗殴罪的行为类型界定是对其性质辨析的逻辑前提,牵涉到本罪成立与否及其犯罪形态判断等关键性问题。就现有观点来看,聚众斗殴罪的行为类型主要聚集于“单一行为说”与“复合行为说”之争,而且二者各有其存在的理由。“单一行为说”强调了斗殴行为与公共秩序法益之间的紧密关联性,但是忽视聚众行为的本体价值,致使与刑法已有规定和本罪法益实体不相一致的缺陷。“复合行为说”较好弥补了“单一行为说”的弊端,从整合论视角对“聚众”与“斗殴”进行一体化看待,能够较好兼顾立法明文表述与法益实体保护之间的关系,并在合理界定之下可以较好避免刑罚处罚宽窄不当之弊端。
  • dc.description.sponsorship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聚众斗殴罪的体系审视与规范适用研究”(编号:22FFXB064)
  • dc.identifier.CN
  • 42-1596/C
  • dc.identifier.issn
  • 1009-3699
  • dc.identifier.if
  • 0.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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