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学者论法律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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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宋鹏

摘要:

法律学说作为人类思想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法律发展与完善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其地位一直以来都被实践所忽视。民国时期,现代法学研究初创,学者们基于主体、内容、形式等不同维度对法律学说的内涵有着不同理解。从狭义法律渊源——是否具备直接法律效力的角度,学者们并不认可学说的法源地位;而从广义法律渊源——构成法律的材料的角度,学者们则普遍认可学说是间接的法律渊源。实质上,前者已被包含在后者的语义之内。学者们通过将法律学说看作判例法、习惯法以及法理的一部分,间接赋予其法律效力的观点为学说的司法适用创造了可能。鉴于此,当前实务与理论上可以通过加强指导性案例对法律学说的适用,以及肯定法理与学说的法源地位的方式,逐步为法律学说司法适用的正当化与规范化指明方向。

语种:

中文

出版日期:

2024-09-12

学科:

法学理论; 法律史学

提交日期

2024-09-13

引用参考

宋鹏. 民国时期学者论法律学说[J]. 北方论丛,2024(05):6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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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c.title
  • 民国时期学者论法律学说
  • dc.contributor.author
  • 宋鹏
  • dc.contributor.affiliation
  •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
  • dc.publisher
  • 北方论丛
  • dc.identifier.year
  • 2024
  • dc.identifier.issue
  • 05
  • dc.identifier.page
  • 67-80
  • dc.date.issued
  • 2024-09-12
  • dc.language.iso
  • 中文
  • dc.subject
  • 法律学说;法律渊源;法理;法律效力;指导案例;
  • dc.description.abstract
  • 法律学说作为人类思想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法律发展与完善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其地位一直以来都被实践所忽视。民国时期,现代法学研究初创,学者们基于主体、内容、形式等不同维度对法律学说的内涵有着不同理解。从狭义法律渊源——是否具备直接法律效力的角度,学者们并不认可学说的法源地位;而从广义法律渊源——构成法律的材料的角度,学者们则普遍认可学说是间接的法律渊源。实质上,前者已被包含在后者的语义之内。学者们通过将法律学说看作判例法、习惯法以及法理的一部分,间接赋予其法律效力的观点为学说的司法适用创造了可能。鉴于此,当前实务与理论上可以通过加强指导性案例对法律学说的适用,以及肯定法理与学说的法源地位的方式,逐步为法律学说司法适用的正当化与规范化指明方向。
  • dc.description.sponsorshipPCode
  • 23SKGH015
  • dc.description.sponsorship
  • “四个共同体”视域下的法治中国建设(23SKGH015)
  • dc.identifier.CN
  • 23-1073/C
  • dc.identifier.issn
  • 1000-3541
  • dc.identifier.if
  • 0.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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