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向政府共享数据的法律激励问题及创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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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学者:

胡元聪

作者:

胡元聪 ;徐媛

摘要:

企业向政府共享数据法律激励的路径创新有利于数据资源的优化配置,进而推动我国数字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助力数智时代的人工智能研发创新以及提升政府数字化转型背景下的国家治理能力。为实现企业向政府共享数据的法律激励目标,应检视我国当前企业向政府共享数据法律激励制度供给方面存在的问题,将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社会共生理论和成本收益理论作为理论依据,建议通过厘清法律激励范围、设立法律激励标准、丰富法律激励方式、健全法律激励程序,从而实现数据要素价值的充分释放和数据资源的分配正义。

语种:

中文

出版日期:

2024-01-15

学科:

经济法学

收录:

北大核心期刊; 中国科技核心期刊; CSSCI

提交日期

2024-07-08

引用参考

胡元聪;徐媛. 企业向政府共享数据的法律激励问题及创新路径[J]. 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4(01):134-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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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c.title
  • 企业向政府共享数据的法律激励问题及创新路径
  • dc.contributor.author
  • 胡元聪;徐媛
  • dc.contributor.affiliation
  •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 dc.publisher
  • 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dc.identifier.year
  • 2024
  • dc.identifier.issue
  • 01
  • dc.identifier.volume
  • 53
  • dc.identifier.page
  • 134-147
  • dc.date.issued
  • 2024-01-15
  • dc.language.iso
  • 中文
  • dc.subject
  • 企业数据;数据共享;法律激励;数据要素价值;
  • dc.description.abstract
  • 企业向政府共享数据法律激励的路径创新有利于数据资源的优化配置,进而推动我国数字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助力数智时代的人工智能研发创新以及提升政府数字化转型背景下的国家治理能力。为实现企业向政府共享数据的法律激励目标,应检视我国当前企业向政府共享数据法律激励制度供给方面存在的问题,将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社会共生理论和成本收益理论作为理论依据,建议通过厘清法律激励范围、设立法律激励标准、丰富法律激励方式、健全法律激励程序,从而实现数据要素价值的充分释放和数据资源的分配正义。
  • dc.description.sponsorshipPCode
  • 18FFX069;CYB23162
  • dc.description.sponsorship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正外部性的经济法激励机制研究”(18FFX069);重庆英才计划项目“政企数据双向共享的法律促进机制研究”(2023-12); 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生成式人工智能算法监控的法律规制”(CYB23162);
  • dc.identifier.CN
  • 61-1012/C
  • dc.identifier.issn
  • 1672-4283
  • dc.identifier.if
  • 1.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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