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制度”到“人”:纠纷主体交互视角下的全过程诉源治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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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学者:

冯晶

归属院系:

法学院

作者:

冯晶

摘要:

当前存在司法治理与社会综合治理两种诉源治理模式,主要基于解纷主体的视角,却忽视了纠纷主体的“主观需求”。基于私法自治原则,纠纷主体对民事纠纷的解决拥有自主权。因此,从纠纷主体交互视角展开研究,有助于弥补当前研究中的视角盲点。本文基于对纠纷“过程性”的深入探究,从纠纷的生成、分流及化解三个关键阶段展开,以揭示纠纷的生成规律,探讨纠纷主体交互视角下的纠纷分流规律,分析非诉讼渠道纠纷化解的成败规律。在理论研究基础上,本文进一步就纠纷生成、分流及化解三个阶段提出不同的诉源治理对策,主张通过降低纠纷生成率、引导纠纷向多渠道分流、提升纠纷的多元化解率来提升诉源治理的实效。

语种:

中文

出版日期:

2024-06-03

学科:

诉讼法学

收录:

北大核心期刊; CSSCI

提交日期

2024-06-19

引用参考

冯晶. 从“制度”到“人”:纠纷主体交互视角下的全过程诉源治理研究[J]. 中国法律评论,2024(03):96-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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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c.title
  • 从“制度”到“人”:纠纷主体交互视角下的全过程诉源治理研究
  • dc.contributor.author
  • 冯晶
  • dc.contributor.affiliation
  •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诉讼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
  • dc.publisher
  • 中国法律评论
  • dc.identifier.year
  • 2024
  • dc.identifier.issue
  • 03
  • dc.identifier.page
  • 96-112
  • dc.date.issued
  • 2024-06-03
  • dc.language.iso
  • 中文
  • dc.subject
  • 纠纷主体交互视角;诉源治理;纠纷生成金字塔;多元化纠纷解决;
  • dc.description.abstract
  • 当前存在司法治理与社会综合治理两种诉源治理模式,主要基于解纷主体的视角,却忽视了纠纷主体的“主观需求”。基于私法自治原则,纠纷主体对民事纠纷的解决拥有自主权。因此,从纠纷主体交互视角展开研究,有助于弥补当前研究中的视角盲点。本文基于对纠纷“过程性”的深入探究,从纠纷的生成、分流及化解三个关键阶段展开,以揭示纠纷的生成规律,探讨纠纷主体交互视角下的纠纷分流规律,分析非诉讼渠道纠纷化解的成败规律。在理论研究基础上,本文进一步就纠纷生成、分流及化解三个阶段提出不同的诉源治理对策,主张通过降低纠纷生成率、引导纠纷向多渠道分流、提升纠纷的多元化解率来提升诉源治理的实效。
  • dc.description.sponsorshipPCode
  • 21SFB3002;19JD018
  • dc.description.sponsorship
  • 司法部2021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青年项目“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基于感知正义的司法公信力实证研究”(21SFB3002)的阶段性成果;重庆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项目(19JD018)阶段性成果
  • dc.identifier.CN
  • 10-1210/D
  • dc.identifier.issn
  • 2095-7440
  • dc.identifier.if
  • 4.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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