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成式人工智能侵权责任研究

Research on Tort Liability of Generative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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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廖宇婷

导师:

侯国跃

导师单位:

民商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学位:

硕士

语种:

中文

关键词:

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责任;网络侵权责任;高度危险责任

摘要: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在面对技术革新时,法律需要及时作出应对,以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和持续发展。随着深度学习、自然语言处理、计算机视觉等技术的不断进步,具有“大模型+大数据”特征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已经渗透到了各个领域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但其角色的法律定性——“人”抑或“物”——还存在很大争议。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概念界定模糊、多方主体参与、加害行为智能、导致了生成式人工智能侵权适用传统民事侵权责任的困境。因此,本文以生成式人工智能为研究对象,以生成式人工智能侵权的特性为逻辑起点,归纳生成式人工智能的侵权成因,探讨生成式人工智能侵权的类型及其责任规则。除引言和结语外,正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生成式人工智能致人损害的特性分析”旨在讨论生成式人工智能概念与地位、客体、免责事由的特殊性。通过对生成式人工智能本质属性分析、功能局限性讨论、应用模式考察,明确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概念,即“生成式人工智能是利用算法、模型和规则从大规模数据集中学习,使计算机能够模拟人类的创造过程,创造文本、图片、声音、视频和代码等多种类型的内容的一种技术。通过对理论学说的介绍评析,结合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特征、应用模式现状,得出现阶段生成式人工智能是法律关系的客体,可被视为民法上的物、一定条件下的产品这一结论。生成式人工智能的侵权行为客体主要包括隐私和个人信息、名誉权、肖像权以及死者人格利益。生成式人工智能侵权的责任认定时,对免责事由应当严格限制,除非不可抗力、受害人以及第三人原因造成损害才能免责。第二部分,“生成式人工智能致人损害的类型分析”意在类型化生成式人工智能的侵权成因以及责任类型。生成式人工智能致人损害的侵权成因包括但不限于生成式人工智能存在固有缺陷、服务提供者对信息的不当处理、用户的不当使用、黑客攻击大规模语言模型、生成式人工智能具有独立思维后的主动侵权以及多因一果数人侵权六大情形。结合这六类情形,得出生成式人工智能存在固有缺陷、黑客攻击大规模语言模型和部分用户的不当使用可以适用产品责任;服务提供者对信息的不当处理可以归于网络侵权责任;生成式人工智能具有思维后的主动侵权可以适用高度危险责任;多因一果数人侵权可以归于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责任。第三部分,“生成式人工智能与产品责任”旨在探讨产品责任路径下,生成式人工智能的责任主体、产品缺陷认定、减免责事由的适用和调整。生成式人工智能侵权中应增加设计者这一责任主体,通过考察设计者对损害预见和对结果避免的可能性来衡量其责任承担标准,构建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体系、归纳缺陷标准、增加专家和评估机构的供给来改善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缺陷认定难的问题。在免责事由上,应将“产品投入流通”这一时间判断节点调整为“产品投入测试阶段”、对“科学技术水平”的评估建立更高标准、将生产者的免责事由扩大至销售者和设计者。第四部分,“生成式人工智能与网络侵权责任”意在探析网络侵权责任路径下,生成式人工智能的责任主体、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的过错判定、减免责事由的适用和调整。服务提供者与用户应属责任主体,通过是否尽到注意义务、对现有技术的判断来考察过错要件。在免责事由上,应采取优化、报告、警示措施。第五部分,“生成式人工智能与高度危险责任”意欲研究高度危险责任路径下,生成式人工智能的责任主体和减免责事由的适用和调整、高度危险性的判断。使用者和管理者应属责任主体,通过借助第三方评估机构或提供者自我评估的意见、根据受害人的损害程度或者损害填补的难度、判断是否属于用户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之后仍不能避免损害的情况来综合认定高度危险性。在免责事由上,应考察管理人是否实施安全措施、履行警示义务、记录和证据保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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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

民商法学

提交日期

2024-06-14

引用参考

廖宇婷. 生成式人工智能侵权责任研究[D]. 西南政法大学,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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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c.title
  • 生成式人工智能侵权责任研究
  • dc.title
  • Research on Tort Liability of Generative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 dc.contributor.schoolno
  • 20210301050567
  • dc.contributor.author
  • 廖宇婷
  • dc.contributor.affiliation
  • 民商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 dc.contributor.degree
  • 硕士
  • dc.contributor.childdegree
  • 法学硕士学位
  • dc.contributor.degreeConferringInstitution
  • 西南政法大学
  • dc.identifier.year
  • 2024
  • dc.contributor.direction
  • 民商法
  • dc.contributor.advisor
  • 侯国跃
  • dc.contributor.advisorAffiliation
  • 民商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 dc.language.iso
  • 中文
  • dc.subject
  • 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责任,网络侵权责任,高度危险责任
  • dc.subject
  • Generative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Product liability; Internet infringement liability; High risk liability
  • dc.description.abstract
  •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在面对技术革新时,法律需要及时作出应对,以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和持续发展。随着深度学习、自然语言处理、计算机视觉等技术的不断进步,具有“大模型+大数据”特征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已经渗透到了各个领域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但其角色的法律定性——“人”抑或“物”——还存在很大争议。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概念界定模糊、多方主体参与、加害行为智能、导致了生成式人工智能侵权适用传统民事侵权责任的困境。因此,本文以生成式人工智能为研究对象,以生成式人工智能侵权的特性为逻辑起点,归纳生成式人工智能的侵权成因,探讨生成式人工智能侵权的类型及其责任规则。除引言和结语外,正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生成式人工智能致人损害的特性分析”旨在讨论生成式人工智能概念与地位、客体、免责事由的特殊性。通过对生成式人工智能本质属性分析、功能局限性讨论、应用模式考察,明确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概念,即“生成式人工智能是利用算法、模型和规则从大规模数据集中学习,使计算机能够模拟人类的创造过程,创造文本、图片、声音、视频和代码等多种类型的内容的一种技术。通过对理论学说的介绍评析,结合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特征、应用模式现状,得出现阶段生成式人工智能是法律关系的客体,可被视为民法上的物、一定条件下的产品这一结论。生成式人工智能的侵权行为客体主要包括隐私和个人信息、名誉权、肖像权以及死者人格利益。生成式人工智能侵权的责任认定时,对免责事由应当严格限制,除非不可抗力、受害人以及第三人原因造成损害才能免责。第二部分,“生成式人工智能致人损害的类型分析”意在类型化生成式人工智能的侵权成因以及责任类型。生成式人工智能致人损害的侵权成因包括但不限于生成式人工智能存在固有缺陷、服务提供者对信息的不当处理、用户的不当使用、黑客攻击大规模语言模型、生成式人工智能具有独立思维后的主动侵权以及多因一果数人侵权六大情形。结合这六类情形,得出生成式人工智能存在固有缺陷、黑客攻击大规模语言模型和部分用户的不当使用可以适用产品责任;服务提供者对信息的不当处理可以归于网络侵权责任;生成式人工智能具有思维后的主动侵权可以适用高度危险责任;多因一果数人侵权可以归于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责任。第三部分,“生成式人工智能与产品责任”旨在探讨产品责任路径下,生成式人工智能的责任主体、产品缺陷认定、减免责事由的适用和调整。生成式人工智能侵权中应增加设计者这一责任主体,通过考察设计者对损害预见和对结果避免的可能性来衡量其责任承担标准,构建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体系、归纳缺陷标准、增加专家和评估机构的供给来改善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缺陷认定难的问题。在免责事由上,应将“产品投入流通”这一时间判断节点调整为“产品投入测试阶段”、对“科学技术水平”的评估建立更高标准、将生产者的免责事由扩大至销售者和设计者。第四部分,“生成式人工智能与网络侵权责任”意在探析网络侵权责任路径下,生成式人工智能的责任主体、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的过错判定、减免责事由的适用和调整。服务提供者与用户应属责任主体,通过是否尽到注意义务、对现有技术的判断来考察过错要件。在免责事由上,应采取优化、报告、警示措施。第五部分,“生成式人工智能与高度危险责任”意欲研究高度危险责任路径下,生成式人工智能的责任主体和减免责事由的适用和调整、高度危险性的判断。使用者和管理者应属责任主体,通过借助第三方评估机构或提供者自我评估的意见、根据受害人的损害程度或者损害填补的难度、判断是否属于用户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之后仍不能避免损害的情况来综合认定高度危险性。在免责事由上,应考察管理人是否实施安全措施、履行警示义务、记录和证据保存。
  • dc.description.abstract
  • “The law should adapt to the changes of The Times, so that the society can be well governed”.In the face of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the law needs to respond in a timely manner to ensure the harmony, stability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society. With the continuous progress of deep learning, natural language processing, computer vision and other technologies, generative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with the characteristics of "big model + big data" has penetrated into various fields and achieved remarkable results, but the legal characterization of its role - "person" or "thing" - is still very controversial. The fuzzy definition of generative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the participation of multiple agents and the intelligence of harmful behavior lead to the dilemma of applying traditional tort liability to generative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Therefore, this paper takes generative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s the research object, take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generative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infringement as the logical starting point, summarizes the causes of generative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infringement, and discusses the types of generative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infringement and its responsibility rules. In addition to the introduction and conclusion, the text is divided into five parts:The first part, "The characteristics of generative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to harm people", aims to discuss the concept of generative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nd the particularity of status, object and exemption.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the essential attributes of generative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the discussion of functional limitations, and the investigation of application patterns, the concept of generative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is clearly defined, that is, "Generative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is the use of algorithms, models and rules to learn from large-scale data sets, so that computers can simulate the creative process of humans." A technique for creating multiple types of content such as text, pictures, sound, video, and code. Through the introduction and analysis of theoretical theories, combined with the technical characteristics and application mode of generative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it is concluded that generative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is the object of legal relations at the present stage, and can be regarded as the object of civil law and the product under certain conditions. The object of tort of generative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mainly includes privacy and personal information, reputation right, portrait right and personality interest of the deceased. When determining the liability for the infringement of generative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the cause of exemption should be strictly limited, unless the damage caused by force majeure, the victim and the third party can be exempted.The second part, "Type analysis of damage caused by generative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ims to classify the tort causes and liability types of generative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The infringement causes of human damage caused by generative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include but are not limited to the inherent defects of generative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improper processing of information by service providers, improper use of users, hacker attacks on large-scale language models, active infringement after generative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has independent thinking, and multiple infringement by several people. Combined with these six cases, it is concluded that the inherent defects of generative AI, the large-scale language model of hacker attack and the improper use of some users can be applied to product liability. The improper handling of information by the service provider can be attributed to the liability of network infringement; The active infringement after thinking of generative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can be applied to highly dangerous liability; More than one result of the tort of several persons can be attributed to the tort liability of several persons who have no intention to contact.The third part, "Generative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nd product liability" aims to explore the application and adjustment of generative artificial intelligence's responsibility subject, product defect identification, and liability reduction under the path of product liability. In generative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infringement, designers should be added as the subject of responsibility, and their liability standards should be measured by examining the possibility of designers to foresee damage and avoid results. National standards and industry standard systems should be established, defect standards should be concluded, and the supply of experts and evaluation institutions should be increased to improve the difficulty of defect identification of generative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products. In terms of exemption, the time judgment node of "product put into circulation" should be adjusted to "product put into testing stage", the evaluation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level" should be set up higher standards, and the exemption of producers should be extended to sellers and designers.The fourth part, "Generative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nd Network infringement Liability", aims to explore the liability subject of generative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the fault judgment of generative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service providers, and the application and adjustment of the reasons for liability reduction under the path of network infringement liability. Service providers and users should be responsible subjects, through whether to fulfill the duty of care, the judgment of the existing technology to examine the fault elements. In the cause of exemption, optimization, reporting and warning measures should be taken.The fifth part, "Generative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nd highly dangerous liability", intends to study the application and adjustment of the responsible subject of generative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nd the reasons for reducing responsibility, and the judgment of high risk under the path of highly dangerous liability. Users and managers should be responsible subjects, through the use of third-party assessment institutions or providers of self-assessment opinions, according to the extent of damage to the victim or the difficulty of damage to fill, judging whether the user can not avoid the damage after fulfilling the duty of reasonable care to determine the high risk. In terms of the reasons for exemption, it should be examined whether the manager has implemented safety measures, fulfilled the duty of warning, and kept records and evidence.
  • dc.date.issued
  • 2024-05-31
  • dc.date.oralDefense
  • 2024-05-26
  • dc.relation.citedrefer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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