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务数据开放的风险及其法律规制

传播影响力
本库下载频次:
本库浏览频次:
CNKI下载频次:0

归属学者:

冯子轩

归属院系:

人工智能法学院

作者:

冯子轩

摘要:

政务数据是政府在履职过程中产生或者获取的各类数据资源。政务数据开放蕴含重要战略意义,有利于推动数据生产要素更好地发挥价值,已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以《数据安全法》出台为标志,我国政务数据开放立法初见端倪,初步构建了政务数据开放的风险预防机制,明确了“政策指引、央地协同”立法模式与“多中心、全过程”的规制结构。政务数据呈现汇聚集中、规模庞大与流转广泛等特点,但其引发的风险内涵、类别与危害后果尚未引起充分重视,相关制度安排鲜有涉及,引发了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风险规制主体遮蔽、规制标准不一、监测内容不清、风险交流程序粗放等。亟需从风险规制这一新型行政任务切入,以风险预防原则为指引,对政务数据开放风险进行准确识别的基础上建构法律规制进路,重点破解政务数据开放风险规制的主体职责、标准体系、监测内容与参与程序等难点问题,将风险规制内容嵌入到政务数据法律体系中,寻求兼顾安全与发展的平衡方案。

语种:

中文

出版日期:

2024-04-11

学科: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收录:

北大核心期刊; CSSCI

提交日期

2024-04-22

引用参考

冯子轩. 我国政务数据开放的风险及其法律规制[J]. 甘肃社会科学,2024(02):118-127.

全文附件授权许可

知识共享许可协议-署名

  • dc.title
  • 我国政务数据开放的风险及其法律规制
  • dc.contributor.author
  • 冯子轩
  • dc.contributor.affiliation
  • 西南政法大学人工智能法学院/数字法治政府研究院
  • dc.publisher
  • 甘肃社会科学
  • dc.identifier.year
  • 2024
  • dc.identifier.issue
  • 02
  • dc.identifier.page
  • 118-127
  • dc.date.issued
  • 2024-04-11
  • dc.language.iso
  • 中文
  • dc.subject
  • 政务数据开放;风险规制;规制主体;规制标准;规制程序;数据安全
  • dc.description.abstract
  • 政务数据是政府在履职过程中产生或者获取的各类数据资源。政务数据开放蕴含重要战略意义,有利于推动数据生产要素更好地发挥价值,已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以《数据安全法》出台为标志,我国政务数据开放立法初见端倪,初步构建了政务数据开放的风险预防机制,明确了“政策指引、央地协同”立法模式与“多中心、全过程”的规制结构。政务数据呈现汇聚集中、规模庞大与流转广泛等特点,但其引发的风险内涵、类别与危害后果尚未引起充分重视,相关制度安排鲜有涉及,引发了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风险规制主体遮蔽、规制标准不一、监测内容不清、风险交流程序粗放等。亟需从风险规制这一新型行政任务切入,以风险预防原则为指引,对政务数据开放风险进行准确识别的基础上建构法律规制进路,重点破解政务数据开放风险规制的主体职责、标准体系、监测内容与参与程序等难点问题,将风险规制内容嵌入到政务数据法律体系中,寻求兼顾安全与发展的平衡方案。
  • dc.description.sponsorshipPCode
  • yjg203044;2023XZZXYB-42
  • dc.description.sponsorship
  • 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一般项目“人工智能 法学学科群建设的实践与探索”;西南政法大学校级专项委托项目“数据法基本问题研究”
  • dc.identifier.CN
  • 62-1093/C
  • dc.identifier.issn
  • 1003-3637
  • dc.identifier.if
  • 1.467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