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与诉讼中的规章:定位区分、立法逻辑与适用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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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学者:

王学辉

作者:

王学辉1

摘要:

《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分别将规章定位为“审理依据”和“审理参照”,这种定位差异是由规章在我国规范体系中的“尴尬”位置所导致的。从立法逻辑来看,行政诉讼是司法权的行使,行政复议是行政权的行使,司法权与行政权的性质、关系以及行政权的内部关系,决定了这种区分的必要性,而立法的妥协性使得这种区分仅限于规章,不包括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然而,从法律适用的逻辑来看,在《立法法》关于法律规范位阶规定的限制下,行政诉讼中“参照规章”和“依据行政法规”之间在“拒绝适用”上并没有本质区别,二者区分的实质在于合法性假定程度和审查强度的不同。为了与行政诉讼中的法律适用规则相衔接,行政复议机关同样需要根据法律规范位阶进行法律适用。基于行政权的内部关系,应当参照《行政复议法》对于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处理机制对行政规章进行相应处理。

语种:

中文

出版日期:

2024-01-13

学科: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收录:

北大核心期刊; 中国科技核心期刊; CSSCI

提交日期

2024-03-04

引用参考

王学辉. 行政复议与诉讼中的规章:定位区分、立法逻辑与适用展开[J]. 法学评论,2024(01):136-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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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c.title
  • 行政复议与诉讼中的规章:定位区分、立法逻辑与适用展开
  • dc.contributor.author
  • 王学辉
  • dc.contributor.affiliation
  • 西南政法大学地方法制研究中心
  • dc.publisher
  • 法学评论
  • dc.identifier.year
  • 2024
  • dc.identifier.issue
  • 01
  • dc.identifier.page
  • 136-142
  • dc.date.issued
  • 2024-01-13
  • dc.language.iso
  • 中文
  • dc.subject
  • 行政规章;参照适用;审理依据;行政复议;法律适用
  • dc.description.abstract
  • 《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分别将规章定位为“审理依据”和“审理参照”,这种定位差异是由规章在我国规范体系中的“尴尬”位置所导致的。从立法逻辑来看,行政诉讼是司法权的行使,行政复议是行政权的行使,司法权与行政权的性质、关系以及行政权的内部关系,决定了这种区分的必要性,而立法的妥协性使得这种区分仅限于规章,不包括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然而,从法律适用的逻辑来看,在《立法法》关于法律规范位阶规定的限制下,行政诉讼中“参照规章”和“依据行政法规”之间在“拒绝适用”上并没有本质区别,二者区分的实质在于合法性假定程度和审查强度的不同。为了与行政诉讼中的法律适用规则相衔接,行政复议机关同样需要根据法律规范位阶进行法律适用。基于行政权的内部关系,应当参照《行政复议法》对于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处理机制对行政规章进行相应处理。
  • dc.identifier.CN
  • 42-1086/D
  • dc.identifier.issn
  • 1004-1303
  • dc.identifier.if
  • 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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