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企数据共享机制的构建、缺憾及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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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学者:

梅傲

归属院系:

国际法学院

作者:

梅傲 ;柯晨亮

摘要:

政企数据共享机制的建立由政策推动主导,且在功能和目标层面与国家数据治理战略十分契合,但实践中其运行状况并不如预期。目前,政企数据共享机制运行最主要的缺憾是数据主体,即政府与企业之间缺少数据共享的积极性。信息安全与社会效益间的冲突、数据产权私有与数据公共资源属性间的冲突是导致该机制运行受阻的主要原因。因此,从现实角度出发,在法律层面上应明确数据共享的范围与信息安全责任、合理分配企业数据财产权益;在技术层面上应积极利用区块链等新兴技术,有助于协调政企数据共享机制运行中的价值冲突。

语种:

中文

出版日期:

2023-10-31

学科:

民商法学

收录:

CSSCI

提交日期

2023-12-04

引用参考

梅傲;柯晨亮. 政企数据共享机制的构建、缺憾及完善[J]. 法治论坛,2023(04):7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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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c.title
  • 政企数据共享机制的构建、缺憾及完善
  • dc.contributor.author
  • 梅傲;柯晨亮
  • dc.contributor.affiliation
  • 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国际私法教研室;西南政法大学争端解决国际竞争力研究中心
  • dc.publisher
  • 法治论坛
  • dc.identifier.year
  • 2023
  • dc.identifier.issue
  • 04
  • dc.identifier.page
  • 76-86
  • dc.date.issued
  • 2023-10-31
  • dc.language.iso
  • 中文
  • dc.subject
  • 政企数据共享;数据产权;公共资源;数据安全;数字经济
  • dc.description.abstract
  • 政企数据共享机制的建立由政策推动主导,且在功能和目标层面与国家数据治理战略十分契合,但实践中其运行状况并不如预期。目前,政企数据共享机制运行最主要的缺憾是数据主体,即政府与企业之间缺少数据共享的积极性。信息安全与社会效益间的冲突、数据产权私有与数据公共资源属性间的冲突是导致该机制运行受阻的主要原因。因此,从现实角度出发,在法律层面上应明确数据共享的范围与信息安全责任、合理分配企业数据财产权益;在技术层面上应积极利用区块链等新兴技术,有助于协调政企数据共享机制运行中的价值冲突。
  • dc.description.sponsorshipPCode
  • calc2021007;18SFB3045
  • dc.description.sponsorship
  • 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专项项目“澜沧江—湄公河网络安全合作机制研究”;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项目“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法律冲突及解决研究”
  • dc.identifier.CN
  • dc.identifier.issn
  • dc.identifier.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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