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制改革背景下保荐机构的治理困境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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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学者:

邓纲

作者:

邓纲 ;祖木莱提·迪力夏提

摘要:

2019年修订的《证券法》确立证券发行注册制且全面推行后,大幅降低了证券发行对行政规制的依赖,证券市场的发展将因此特别依赖保荐机构的作用。然而,当前的保荐业务主体之间存在不合理的委托代理关系,保荐机构具有作为型和不作为型两种违规模式,保荐业务难以观察和难以检验的属性加大了治理难度,传统“命令—控制”型治理模式效果不佳。为此,应在区分投资者市场与发行人市场中保荐机构声誉的基础上,以构建具备激励与约束双重属性的声誉机制为突破口,在投资者、保荐机构和管理主体之间形成“权利—义务—权力”三角治理框架,确保发行注册制背景下充分发挥保荐机构的作用。

语种:

中文

出版日期:

2023-10-15

学科:

经济法学

提交日期

2023-11-02

引用参考

邓纲;祖木莱提·迪力夏提. 注册制改革背景下保荐机构的治理困境与对策[J].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23(05):4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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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c.title
  • 注册制改革背景下保荐机构的治理困境与对策
  • dc.contributor.author
  • 邓纲;祖木莱提·迪力夏提
  • dc.contributor.affiliation
  • 西南政法大学
  • dc.publisher
  •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 dc.identifier.year
  • 2023
  • dc.identifier.issue
  • 05
  • dc.identifier.volume
  • 25
  • dc.identifier.page
  • 44-58
  • dc.date.issued
  • 2023-10-15
  • dc.language.iso
  • 中文
  • dc.subject
  • 注册制;证券法;保荐机构;声誉机制;
  • dc.description.abstract
  • 2019年修订的《证券法》确立证券发行注册制且全面推行后,大幅降低了证券发行对行政规制的依赖,证券市场的发展将因此特别依赖保荐机构的作用。然而,当前的保荐业务主体之间存在不合理的委托代理关系,保荐机构具有作为型和不作为型两种违规模式,保荐业务难以观察和难以检验的属性加大了治理难度,传统“命令—控制”型治理模式效果不佳。为此,应在区分投资者市场与发行人市场中保荐机构声誉的基础上,以构建具备激励与约束双重属性的声誉机制为突破口,在投资者、保荐机构和管理主体之间形成“权利—义务—权力”三角治理框架,确保发行注册制背景下充分发挥保荐机构的作用。
  • dc.identifier.CN
  • 50-1024/C
  • dc.identifier.issn
  • 1008-4355
  • dc.identifier.if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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