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协调发展及其法治保障的宪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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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学者:

文正邦

归属院系:

行政法学院

作者:

文正邦

摘要:

在新时代新阶段,区域协调发展已经并将继续成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主要着力点之一。顺利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必须加强法治保障,但是我国的区域协调发展的法治保障还不健全,特别是区域协调发展及其法治保障都还缺乏宪法依据,这就难免会引发宪法冲突和相应的法治冲突。对区域协调发展实行法治保障并提供宪法依据,国外已有先例。为此,我们郑重提出区域协调发展及其法治保障应上升为宪法规定的意见和建议,这也是新时代新阶段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

语种:

中文

出版日期:

2022-08-15

学科: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提交日期

2022-12-22

引用参考

文正邦. 区域协调发展及其法治保障的宪法依据[J]. 法治现代化研究,2022(04):8-14.

  • dc.title
  • 区域协调发展及其法治保障的宪法依据
  • dc.contributor.author
  • 文正邦
  • dc.contributor.affiliation
  •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
  • dc.publisher
  • 法治现代化研究
  • dc.identifier.year
  • 2022
  • dc.identifier.issue
  • 04
  • dc.identifier.volume
  • 6
  • dc.identifier.page
  • 8-14
  • dc.date.issued
  • 2022-08-15
  • dc.language.iso
  • 中文
  • dc.subject
  • 区域协调发展;法治保障;宪法依据;治理现代化;
  • dc.description.abstract
  • 在新时代新阶段,区域协调发展已经并将继续成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主要着力点之一。顺利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必须加强法治保障,但是我国的区域协调发展的法治保障还不健全,特别是区域协调发展及其法治保障都还缺乏宪法依据,这就难免会引发宪法冲突和相应的法治冲突。对区域协调发展实行法治保障并提供宪法依据,国外已有先例。为此,我们郑重提出区域协调发展及其法治保障应上升为宪法规定的意见和建议,这也是新时代新阶段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
  • dc.identifier.CN
  • 32-1869/D
  • dc.identifier.issn
  • 2096-3785
  • dc.identifier.if
  •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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