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苗族刑事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的调适与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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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学者:

梅传强

归属院系:

法学院

作者:

梅传强 ;严雨桐

摘要:

长期以来,黔东南苗族村寨形成了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民族习惯法,在维护地区稳定、民族团结和规范生活秩序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在刑事领域,部分苗族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之间在集体与个体利益的倾向、权利和义务本位的侧重,以及主动和滞后干预的效果三个方面存在着衔接不畅的问题。基于苗族刑事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调适的理论基础和现实需要,应当开展刑事政策研究并确立纠纷和解的原则,优化刑事诉权配置并赋予当事人充分表达诉求的权利,明确村规民约制定规范并推动习惯法梳理和备案工作,加大民族骨干引进政策并将村内权威人士纳入纠纷调解工作,进而推进国家制定法与苗族习惯法的融合。

语种:

中文

出版日期:

2022-09-20

学科:

刑法学; 法律史学

收录:

北大核心期刊; CSSCI

提交日期

2022-12-08

引用参考

梅传强;严雨桐. 黔东南苗族刑事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的调适与融合[J]. 贵州社会科学,2022(09):8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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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c.title
  • 黔东南苗族刑事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的调适与融合
  • dc.contributor.author
  • 梅传强;严雨桐
  • dc.contributor.affiliation
  • 西南政法大学
  • dc.publisher
  • 贵州社会科学
  • dc.identifier.year
  • 2022
  • dc.identifier.issue
  • 09
  • dc.identifier.page
  • 80-88
  • dc.date.issued
  • 2022-09-20
  • dc.language.iso
  • 中文
  • dc.subject
  • 苗族习惯法;国家制定法;调适;黔东南苗族村寨;
  • dc.description.abstract
  • 长期以来,黔东南苗族村寨形成了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民族习惯法,在维护地区稳定、民族团结和规范生活秩序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在刑事领域,部分苗族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之间在集体与个体利益的倾向、权利和义务本位的侧重,以及主动和滞后干预的效果三个方面存在着衔接不畅的问题。基于苗族刑事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调适的理论基础和现实需要,应当开展刑事政策研究并确立纠纷和解的原则,优化刑事诉权配置并赋予当事人充分表达诉求的权利,明确村规民约制定规范并推动习惯法梳理和备案工作,加大民族骨干引进政策并将村内权威人士纳入纠纷调解工作,进而推进国家制定法与苗族习惯法的融合。
  • dc.description.sponsorshipPCode
  • (CYS21171);
  • dc.description.sponsorship
  • 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少数民族地区刑事和解制度的适用检视及完善路径——以黔渝地区少数民族为例”
  • dc.identifier.CN
  • 52-1005/C
  • dc.identifier.issn
  • 1002-6924
  • dc.identifier.if
  • 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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