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与律师交流国家秘密权及其限制——以欧洲人权法院M诉荷兰案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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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学者:

高一飞

归属院系:

法学院

作者:

高一飞1 ;陈恋

摘要:

<正>引言欧洲人权法院认为,《欧洲人权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6条下的公正审判权是一项不受限制的权利,《公约》第6条第3款下的律师帮助权是公正审判权的重要方面。从《公约》第8条第2款来看,被追诉人获得律师帮助权并不是一项绝对的权利,律师帮助权在正当理由存在的前提下可以被限制。欧洲人权法院在2001年判决的布伦南(Brennan)诉英国案中重申了获得律师帮助权可以因为正当的理由而受到限制。[1]在评价国内诉讼程序是否侵犯了被追诉人的公正审判权时,欧洲人权法院并不着眼于某一项具体权利是否受到损害,而是从整体上评价该案件审理是否公正。

出版日期:

2019-11-30

学科:

法学

提交日期

2021-11-04

引用参考

高一飞;陈恋. 被告人与律师交流国家秘密权及其限制——以欧洲人权法院M诉荷兰案为例[J]. 中国人权评论,2019(02):97-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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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c.title
  • 被告人与律师交流国家秘密权及其限制——以欧洲人权法院M诉荷兰案为例
  • dc.contributor.author
  • 高一飞;陈恋
  • dc.contributor.affiliation
  • 西南政法大学诉讼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西南政法大学
  • dc.publisher
  • 中国人权评论
  • dc.publisher
  • China Human Rights Review
  • dc.identifier.year
  • 2019
  • dc.identifier.issue
  • 02
  • dc.identifier.page
  • 97-115
  • dc.date.issued
  • 2019-11-30
  • dc.description.abstract
  • <正>引言欧洲人权法院认为,《欧洲人权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6条下的公正审判权是一项不受限制的权利,《公约》第6条第3款下的律师帮助权是公正审判权的重要方面。从《公约》第8条第2款来看,被追诉人获得律师帮助权并不是一项绝对的权利,律师帮助权在正当理由存在的前提下可以被限制。欧洲人权法院在2001年判决的布伦南(Brennan)诉英国案中重申了获得律师帮助权可以因为正当的理由而受到限制。[1]在评价国内诉讼程序是否侵犯了被追诉人的公正审判权时,欧洲人权法院并不着眼于某一项具体权利是否受到损害,而是从整体上评价该案件审理是否公正。
  • dc.description.sponsorshipPCode
  • 201717SFB1006;201818BFX078
  • dc.description.sponsorship
  • 2017年度司法部重点课题《优化司法机关职权配置研究》(17SFB1006);2017年度重庆市“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重大委托项目《习近平司法思想研究》;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课题《看守所法立法研究》(18BFX078)的阶段性成果
  • dc.description.sponsorshipsource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 dc.identifier.if
  • 0
  • dc.subject.discipline
  • D95;DD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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