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隐私权的不确定性及其应对机制

The Uncertainty of Big Data Privacy and Its Countermeasu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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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学者:

刘泽刚

归属院系:

行政法学院

作者:

刘泽刚1

摘要:

大数据隐私权规范内容的高度不确定性,不仅导致其无力直接规范大数据处理活动中的隐私风险,更引发了立法、司法和执法领域的一系列问题。大数据隐私权不确定性的形成既有规范的表层原因,也有模式方面的深层原因。只要大数据基本模式不变,大数据隐私权的不确定性就无法完全消除。风险具有可测量可归责的特征,适合作为降低大数据隐私权不确定性的基础。在风险基础路径的隐私规制中,隐私权成为间接的评价原则,不再直接规定相应义务。新近数据隐私保护立法都非常重视借鉴欧盟大数据隐私权的设置,却容易忽视风险基础路径的构建,建议充分重视大数据隐私权规范内容的不确定性,合理配置权利与风险机制在立法中的地位。

出版日期:

2020-11-03

学科: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收录:

北大核心期刊; CSSCI

提交日期

2020-11-20

引用参考

刘泽刚. 大数据隐私权的不确定性及其应对机制[J]. 浙江学刊,2020(06):4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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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c.title
  • 大数据隐私权的不确定性及其应对机制
  • dc.contributor.author
  • 刘泽刚
  • dc.contributor.author
  • Liu Zegang
  • dc.contributor.affiliation
  •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宪法学教研室
  • dc.publisher
  • 浙江学刊
  • dc.publisher
  • Zhejiang Academic Journal
  • dc.identifier.year
  • 2020
  • dc.identifier.issue
  • 06
  • dc.identifier.volume
  • No.245
  • dc.identifier.page
  • 48-58
  • dc.date.issued
  • 2020-11-03
  • dc.subject
  • 隐私权;大数据;基于风险的路径;数据主体的权利;数据合规
  • dc.description.abstract
  • 大数据隐私权规范内容的高度不确定性,不仅导致其无力直接规范大数据处理活动中的隐私风险,更引发了立法、司法和执法领域的一系列问题。大数据隐私权不确定性的形成既有规范的表层原因,也有模式方面的深层原因。只要大数据基本模式不变,大数据隐私权的不确定性就无法完全消除。风险具有可测量可归责的特征,适合作为降低大数据隐私权不确定性的基础。在风险基础路径的隐私规制中,隐私权成为间接的评价原则,不再直接规定相应义务。新近数据隐私保护立法都非常重视借鉴欧盟大数据隐私权的设置,却容易忽视风险基础路径的构建,建议充分重视大数据隐私权规范内容的不确定性,合理配置权利与风险机制在立法中的地位。
  • dc.description.sponsorshipPCode
  • 20142014YBFX07
  • dc.description.sponsorship
  • 2014年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大数据时代的隐私风险与法律规制变革”(2014YBFX07)的成果之一
  • dc.identifier.CN
  • 33-1005/C
  • dc.identifier.issn
  • 1003-420X
  • dc.identifier.if
  • 0.600
  • dc.subject.discipline
  • D9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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