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学教材编写的现实效应及改善方案~*——以国际私法教材编写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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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学者:

张春良

归属院系:

国际法学院

作者:

张春良1

摘要:

法学教材是法学教学活动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客观化底本,其编写质量直接制约教学效果,影响司法实践。我国国际私法学几近考古,知识、案例和体例程度不同地远离现代、不涉中国、无关实践,是致我国涉外民商事裁判选法说理无底气,涉外选法不硬气的部分原因。应让国际私法教材接通地气,采取以解题过程为导向的体例安排,促进实体法、程序法和冲突法三法合一的综合应用,并在具体内容上反蹈空而务实,以此实现国际私法教材编写的现代化、本土化和务实化。

出版日期:

2019-05-29

学科:

国际法学

提交日期

2020-04-16

引用参考

张春良. 论法学教材编写的现实效应及改善方案~*——以国际私法教材编写为例[J]. 金陵法律评论,2016(02):171-185.

  • dc.title
  • 论法学教材编写的现实效应及改善方案~*——以国际私法教材编写为例
  • dc.contributor.author
  • 张春良
  • dc.contributor.affiliation
  • 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 dc.publisher
  • 金陵法律评论
  • dc.publisher
  • Jin Ling Law Review
  • dc.identifier.year
  • 2016
  • dc.identifier.issue
  • 02
  • dc.identifier.page
  • 171-185
  • dc.date.issued
  • 2019-05-29
  • dc.subject
  • 国际私法;教材编写;选法说理;务实
  • dc.description.abstract
  • 法学教材是法学教学活动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客观化底本,其编写质量直接制约教学效果,影响司法实践。我国国际私法学几近考古,知识、案例和体例程度不同地远离现代、不涉中国、无关实践,是致我国涉外民商事裁判选法说理无底气,涉外选法不硬气的部分原因。应让国际私法教材接通地气,采取以解题过程为导向的体例安排,促进实体法、程序法和冲突法三法合一的综合应用,并在具体内容上反蹈空而务实,以此实现国际私法教材编写的现代化、本土化和务实化。
  • dc.description.sponsorshipPCode
  • 2011113099;2011YB08;201414BFX190
  • dc.description.sponsorship
  • 2011年度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一般项目《学分制背景下本科生导师制研究》(项目编号:113099);暨西南政法大学校级教育教学研究一般项目《学分制背景下本科生导师制研究》(编号:2011YB08);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法院地法倾向对策研究》(项目编号:14BFX190)
  • dc.description.sponsorshipsource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 dc.subject.discipline
  • D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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