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司法服务中的ISDS裁决承认与执行问题研究

传播影响力
本库下载频次:
本库浏览频次:
CNKI下载频次:0

归属学者:

全小莲

归属院系:

国际法学院

作者:

全小莲 ;刘步蟾

摘要:

<正>2016年12月1日起深圳国际仲裁院实施新规则,首次规定我国内地仲裁机构可以受理投资者—国家争端(ISDS)案件。此举是仲裁机构在最高法支持下为"一带一路"提供有力法律保障的重要创举,但人民法院在承认与执行ISDS裁决时仍然面临重重困难。本文以"一带一路"倡议推进和SCIA新规发布为背景,重点研究了ISDS裁决在我国承认与执行上的困境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建议。

语种:

中文

出版日期:

2018-02-05

学科:

国际法学

提交日期

2018-09-03

引用参考

全小莲;刘步蟾. “一带一路”司法服务中的ISDS裁决承认与执行问题研究[J]. 人民法治,2018(03):27-30.

全文附件授权许可

知识共享许可协议-署名

  • dc.title
  • “一带一路”司法服务中的ISDS裁决承认与执行问题研究
  • dc.contributor.author
  • 全小莲;刘步蟾
  • dc.contributor.affiliation
  • 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 dc.publisher
  • 人民法治
  • dc.publisher
  • People·Rule of Law
  • dc.identifier.year
  • 2018
  • dc.identifier.issue
  • 03
  • dc.identifier.page
  • 27-30
  • dc.date.issued
  • 2018-02-05
  • dc.language.iso
  • 中文
  • dc.description.abstract
  • <正>2016年12月1日起深圳国际仲裁院实施新规则,首次规定我国内地仲裁机构可以受理投资者—国家争端(ISDS)案件。此举是仲裁机构在最高法支持下为"一带一路"提供有力法律保障的重要创举,但人民法院在承认与执行ISDS裁决时仍然面临重重困难。本文以"一带一路"倡议推进和SCIA新规发布为背景,重点研究了ISDS裁决在我国承认与执行上的困境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建议。
  • dc.identifier.CN
  • 10-1277/D
  • dc.identifier.issn
  • 2095-879X
  • dc.subject.discipline
  • D997.4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