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与秩序的平衡:我国新闻阅评工作的法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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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学者:

赵中颉

作者:

赵中颉 ;洪海林

摘要:

<正>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是一个有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传媒事业是一个有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的传媒事业。因此,中国传媒事业自然就有许多不同于世界其他国家传媒事业的特点。中国的新闻阅评工作是有特色的社会主义中国政党传媒事业管理层面上在改革开放以后新创的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现在,许多人一提到中国的新闻阅评工作,就将其指斥为政党控制新闻,妨碍新闻自由。实际上,我国新闻阅评工作是符合法理要求的。人们通常认为,个人自由有一定的范围,自由总是法律之下的自由。"在民主国家里,人们仿佛愿意做什么就做什么,这是真的;然而,自由并不是

语种:

中文

ISBN:

978-7-80257-133-4

学科: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刑法学; 新闻学

提交日期

2018-01-11

引用参考

赵中颉;洪海林. 自由与秩序的平衡:我国新闻阅评工作的法理基础[A]. 新闻学论集(第23辑)[C]. ,2009:7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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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c.title
  • 自由与秩序的平衡:我国新闻阅评工作的法理基础
  • dc.contributor.author
  • 赵中颉;洪海林
  • dc.contributor.affiliation
  • 西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
  • dc.publisher
  • 新闻学论集(第23辑)
  • dc.identifier.year
  • 2009
  • dc.identifier.page
  • 74-85
  • dc.date.issued
  • 2009-12-01
  • dc.language.iso
  • 中文
  • dc.description.abstract
  • <正>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是一个有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传媒事业是一个有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的传媒事业。因此,中国传媒事业自然就有许多不同于世界其他国家传媒事业的特点。中国的新闻阅评工作是有特色的社会主义中国政党传媒事业管理层面上在改革开放以后新创的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现在,许多人一提到中国的新闻阅评工作,就将其指斥为政党控制新闻,妨碍新闻自由。实际上,我国新闻阅评工作是符合法理要求的。人们通常认为,个人自由有一定的范围,自由总是法律之下的自由。"在民主国家里,人们仿佛愿意做什么就做什么,这是真的;然而,自由并不是
  • dc.description.sponsorship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5bxw005的阶段性成果
  • dc.description.sponsorshipsource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 dc.identifier.date
  • 2009-12-01
  • dc.subject.discipline
  • D922.16;D924.3;G210
  • dc.identifier.isbn
  • 978-7-80257-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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