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赔偿制度之构建:从个人福利角度的分析

传播影响力
本库下载频次:
本库浏览频次:
CNKI下载频次:0

归属学者:

陈屹立

作者:

陈屹立 ;张帆

摘要:

死亡赔偿不是对死者本身的赔偿,而是对死者近亲属的赔偿。其请求权基础是死者近亲属受到了相关的损害,立法宜采固有损害说。死者近亲属遭受的损害包括增量损失、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都应针对个案评估相应赔偿额,用以填补受害者损害,使其恢复原有的福利水平,在立法上可采福利水平维持说。赔偿绝不能实行全民统一的赔偿额度,侵权法不应该有改善社会收入差距的冲动。

语种:

中文

学科:

民商法学

提交日期

2018-01-11

引用参考

陈屹立;张帆. 死亡赔偿制度之构建:从个人福利角度的分析[A]. 2009年度(第七届)中国法经济学论坛论文集[C]. ,2009:17-27.

全文附件授权许可

知识共享许可协议-署名

  • dc.title
  • 死亡赔偿制度之构建:从个人福利角度的分析
  • dc.contributor.author
  • 陈屹立;张帆
  • dc.contributor.affiliation
  •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学院;山东大学经济研究院法经济学研究所;电子科技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dc.contributor.conference
  • 2009年度(第七届)中国法经济学论坛
  • dc.publisher
  • 2009年度(第七届)中国法经济学论坛论文集
  • dc.description.level
  • 国家级
  • dc.identifier.year
  • 2009
  • dc.identifier.page
  • 17-27
  • dc.date.issued
  • 2009-07-04
  • dc.language.iso
  • 中文
  • dc.subject
  • 死亡赔偿;;福利;;固有损害
  • dc.description.abstract
  • 死亡赔偿不是对死者本身的赔偿,而是对死者近亲属的赔偿。其请求权基础是死者近亲属受到了相关的损害,立法宜采固有损害说。死者近亲属遭受的损害包括增量损失、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都应针对个案评估相应赔偿额,用以填补受害者损害,使其恢复原有的福利水平,在立法上可采福利水平维持说。赔偿绝不能实行全民统一的赔偿额度,侵权法不应该有改善社会收入差距的冲动。
  • dc.description.sponsorship
  • 陈屹立主持的山东大学2007年度跨学科交叉研究基金重点项目“医疗事故民事法律制度的经济分析”的阶段性成果
  • dc.contributor.organizer
  • 山东大学经济研究院(中心)、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经济研究》编辑部
  • dc.identifier.date
  • 2009-07-04
  • dc.identifier.addr
  • 中国吉林长春
  • dc.subject.discipline
  • D923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