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盈余公积金制度的存废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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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学者:

范伟红

作者:

范伟红 ;密斯雨

摘要:

我国由于长期实行有计划的公有制经济,企业会计核算上提取法定公积金。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提出要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根据这一精神,是否还有必要提取法定公积金值得探讨。本文通过分析法定盈余公积金对公司、中小股东与债权人的影响,认为法定盈余公积金的提取无益于保护债权人利益,并且侵害了公司经营自主权,阻碍了中小股东收益分配的实现。因此,本文主张废除法定盈余公积金制度,为保护中小股东权益、促进收益分配与刺激消费扫清障碍。

语种:

中文

出版日期:

2016-02-05

学科:

产业经济学

收录:

北大核心期刊

提交日期

2018-01-11

引用参考

范伟红;密斯雨. 法定盈余公积金制度的存废思考[J]. 财会月刊,2016(04):99-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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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c.title
  • 法定盈余公积金制度的存废思考
  • dc.contributor.author
  • 范伟红;密斯雨
  • dc.contributor.affiliation
  • 西南政法大学管理学院;
  • dc.publisher
  • 财会月刊
  • dc.publisher
  •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
  • dc.identifier.year
  • 2016
  • dc.identifier.issue
  • 04
  • dc.identifier.volume
  • No.752
  • dc.identifier.page
  • 99-101
  • dc.date.issued
  • 2016-02-05
  • dc.language.iso
  • 中文
  • dc.subject
  • 公司法;;法定公积金;;公司自治;;分配权
  • dc.description.abstract
  • 我国由于长期实行有计划的公有制经济,企业会计核算上提取法定公积金。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提出要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根据这一精神,是否还有必要提取法定公积金值得探讨。本文通过分析法定盈余公积金对公司、中小股东与债权人的影响,认为法定盈余公积金的提取无益于保护债权人利益,并且侵害了公司经营自主权,阻碍了中小股东收益分配的实现。因此,本文主张废除法定盈余公积金制度,为保护中小股东权益、促进收益分配与刺激消费扫清障碍。
  • dc.description.sponsorship
  • 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重点项目(项目编号:XZYJS2014033);; 山东高校证据鉴识重点实验室(山东政法学院)2014年开放课题“司法会计事实证明标准研究”
  • dc.identifier.CN
  • 42-1290/F
  • dc.identifier.issn
  • 1004-0994
  • dc.identifier.if
  • 0.198
  • dc.subject.discipline
  • F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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