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诽谤“情节严重”标准之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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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学者:

刘湘廉

归属院系:

法学院

作者:

刘湘廉 ;师晓东

摘要:

"情节严重"作为诽谤行为入罪的一个必要条件,恰当确定其认定标准无疑十分重要。而网络诽谤因其实施域境等的特殊性,司法解释简单地以"点击"、"浏览"、"转发"之"数量标准"作为"情节严重"的判断标准,不仅有司法"偷懒"之虞,更是凸显其实质上的不合理性;应当代之以"导致受害人的社会评价严重降低或者名誉严重贬损的"判断标准。

语种:

中文

出版日期:

2015-03-25

学科:

刑法学

提交日期

2018-01-11

引用参考

刘湘廉;师晓东. 网络诽谤“情节严重”标准之探讨[J]. 海峡法学,2015(01):6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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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c.title
  • 网络诽谤“情节严重”标准之探讨
  • dc.contributor.author
  • 刘湘廉;师晓东
  • dc.contributor.affiliation
  • 西南政法大学量刑研究中心;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
  • dc.publisher
  • 海峡法学
  • dc.publisher
  • Cross-Strait Legal Science
  • dc.identifier.year
  • 2015
  • dc.identifier.issue
  • 01
  • dc.identifier.volume
  • v.17;No.63
  • dc.identifier.page
  • 68-75
  • dc.date.issued
  • 2015-03-25
  • dc.language.iso
  • 中文
  • dc.subject
  • 网络诽谤;;情节严重;;数量标准;;司法建议
  • dc.description.abstract
  • "情节严重"作为诽谤行为入罪的一个必要条件,恰当确定其认定标准无疑十分重要。而网络诽谤因其实施域境等的特殊性,司法解释简单地以"点击"、"浏览"、"转发"之"数量标准"作为"情节严重"的判断标准,不仅有司法"偷懒"之虞,更是凸显其实质上的不合理性;应当代之以"导致受害人的社会评价严重降低或者名誉严重贬损的"判断标准。
  • dc.description.sponsorship
  • 西南政法大学2013年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资助项目“网络诽谤‘情节严重’认定标准研究”(项目编号:2013XZYJS112)的研究成果
  • dc.identifier.CN
  • 35-1304/D
  • dc.identifier.issn
  • 1674-8557
  • dc.identifier.if
  • 0.248
  • dc.subject.discipline
  • D9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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