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信任危机的法律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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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学者:

张善根

归属院系:

行政法学院

作者:

张善根

摘要:

法学对信任的关注,来源于社会信任危机的来临以及法律对信任危机干预的可能性。社会信任危机的社会本质是时空错乱,既表现为社会转型过程中的社会心理危机,也是制度转型的危机所在。在传统社会中,法律不能直接建立有效的社会预期,而是经由法律与社会规范的同构而形成。因此,传统社会中的信任与法律表现为弱相关关系。与此相对,现代社会中,法律无需通过社会规范这一桥梁就可以建立强有力的有效社会预期,使得法律与信任表现为强相关关系。社会信任危机的法律治理在于信任结构的法律改造,即在宏观上,通过改善社会结构,建构社会结构与法律制度一体化的社会系统,消除社会主体的时空错乱感;中观治理上,通过稳定的法律系统建构稳定的法律预期;微观上,则通过法律对不信任的干预,建立系统的社会信任保护机制和对不信任的惩罚机制。当然,社会信任危机的法律治理还需要治理法律自身,防止法律成为社会信任危机的源头。

语种:

中文

出版日期:

2015-02-15

学科:

法学理论

收录:

北大核心期刊; 中国科技核心期刊; CSSCI

提交日期

2018-01-11

引用参考

张善根. 社会信任危机的法律治理[J]. 探索,2015(01):184-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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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c.title
  • 社会信任危机的法律治理
  • dc.contributor.author
  • 张善根
  • dc.contributor.affiliation
  •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
  • dc.publisher
  • 探索
  • dc.publisher
  • Probe
  • dc.identifier.year
  • 2015
  • dc.identifier.issue
  • 01
  • dc.identifier.volume
  • No.181
  • dc.identifier.page
  • 184-190
  • dc.date.issued
  • 2015-02-15
  • dc.language.iso
  • 中文
  • dc.subject
  • 时空错乱;;社会信任;;法律治理
  • dc.description.abstract
  • 法学对信任的关注,来源于社会信任危机的来临以及法律对信任危机干预的可能性。社会信任危机的社会本质是时空错乱,既表现为社会转型过程中的社会心理危机,也是制度转型的危机所在。在传统社会中,法律不能直接建立有效的社会预期,而是经由法律与社会规范的同构而形成。因此,传统社会中的信任与法律表现为弱相关关系。与此相对,现代社会中,法律无需通过社会规范这一桥梁就可以建立强有力的有效社会预期,使得法律与信任表现为强相关关系。社会信任危机的法律治理在于信任结构的法律改造,即在宏观上,通过改善社会结构,建构社会结构与法律制度一体化的社会系统,消除社会主体的时空错乱感;中观治理上,通过稳定的法律系统建构稳定的法律预期;微观上,则通过法律对不信任的干预,建立系统的社会信任保护机制和对不信任的惩罚机制。当然,社会信任危机的法律治理还需要治理法律自身,防止法律成为社会信任危机的源头。
  • dc.description.sponsorship
  • 西南政法大学引进人才科研项目“司法信任研究”(2014-XZRCXM008),项目负责人:张善根
  • dc.identifier.CN
  • 50-1019/D
  • dc.identifier.issn
  • 1007-5194
  • dc.identifier.if
  • 0.499
  • dc.subject.discipline
  • D9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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