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的未来发展——兼论我国《商标法》的第三次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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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学者:

邓宏光

归属院系:

民商法学院

作者:

邓宏光 ;周园

摘要:

市场化、全球化和网络化是决定将来商标法发展的主要因素。从整体发展趋势看,商标法会因社会发展的需要而扩大调整对象,将非传统商标、未注册商标和其他商业标志纳入调整范围;在商标注册程序上用电子申请取代纸质申请;在商标保护上,从预防混淆扩大到防止淡化。我国《商标法》的第三次修改,应立足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顺应商标法国际发展趋势,涤除《商标法》的公法色彩,还《商标法》以私法属性,适当扩大商标法调整范围,修改商标侵权判断标准等。

语种:

中文

出版日期:

2011-08-25

学科:

民商法学

收录:

北大核心期刊; CSSCI

提交日期

2018-01-11

引用参考

邓宏光;周园. 商标法的未来发展——兼论我国《商标法》的第三次修改[J]. 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04):114-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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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c.title
  • 商标法的未来发展——兼论我国《商标法》的第三次修改
  • dc.contributor.author
  • 邓宏光;周园
  • dc.contributor.affiliation
  •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重庆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 dc.publisher
  • 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dc.publisher
  • Journal of South China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 dc.identifier.year
  • 2011
  • dc.identifier.issue
  • 04
  • dc.identifier.volume
  • No.192
  • dc.identifier.page
  • 114-119
  • dc.date.issued
  • 2011-08-25
  • dc.language.iso
  • 中文
  • dc.subject
  • 商标法;;未来;;第三次修改
  • dc.description.abstract
  • 市场化、全球化和网络化是决定将来商标法发展的主要因素。从整体发展趋势看,商标法会因社会发展的需要而扩大调整对象,将非传统商标、未注册商标和其他商业标志纳入调整范围;在商标注册程序上用电子申请取代纸质申请;在商标保护上,从预防混淆扩大到防止淡化。我国《商标法》的第三次修改,应立足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顺应商标法国际发展趋势,涤除《商标法》的公法色彩,还《商标法》以私法属性,适当扩大商标法调整范围,修改商标侵权判断标准等。
  • dc.description.sponsorship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网络环境下商标侵权问题研究”(09XFX014);;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三批特别资助项目“中国社会转型与商标法律制度变迁”(201003308)
  • dc.description.sponsorshipsource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
  • dc.identifier.CN
  • 44-1139/C
  • dc.identifier.issn
  • 1000-5455
  • dc.identifier.if
  • 0.332
  • dc.subject.discipline
  • D9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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