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定诉讼被担当人的程序保障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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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学者:

马登科

归属院系:

法学院

作者:

马登科1 ; 邓文浩

摘要:

长期以来,法定诉讼担当被作为提升纠纷治理实效的理论工具而广泛适用。随着其适用范围不断扩张,亟须对被担当人的程序保障进路进行研究,以实现公正与效率的平衡。受比较法影响,我国常以利益关系划分法定诉讼担当,并将之作为被担当人程序保障的建构思路和识别标准。然而作为舶来品,利益标准下的被担当人程序保障进路存在设定缺漏,未能考虑兼为担当人和被担当人利益的情形。同时仅凭利益关系,难以解答部分被担当人是否参诉以及参诉后的地位与权限问题,也无法在竞合的程序保障手段间作出选择。在具体适用中,该标准亦存在识别困境。比较法上利益标准的形成均有其特定背景和原因,相较而言我国并无移植利益标准的基础,需重识被担当人程序保障的设定机理,以契合我国自主知识体系。法定诉讼担当是诉讼实施权赋予与限制的结果,在赋予担当人诉讼实施权时,必然会限制被担当人的程序性权益,进而产生程序保障的必要。管理权是程序法和实体法中非实体权利义务主体介入他人法律关系的共通性概念,应以之作为法定诉讼担当人的授权基础,并将诉讼实施权作为管理权的子权利而非表现形式,由此形成以管理权为标准的被担当人程序保障进路。在担当人被授予完整管理权时,被担当人的诉讼实施权处于完全限制模式。担当人除因善良管理义务而与被担当人利益一致外,更有充足的管理能力和资格,被担当人由此可依据充分代表理论获得程序保障。为提升程序保障的效果,应优化担当人的选任、激励机制及关联主体的监督方式。在担当人仅享有诉讼实施权时,被担当人的诉讼实施权处于相对限制模式。由于担当人并无完整管理权,被担当人需作为共同诉讼型第三人参与诉讼,以补足担当人的诉讼行为权,其程序保障应围绕程序参与展开。担当人和法院需通过诉讼告知保障被担当人的知情权,并明确其在诉讼中的行为实施规则和程序进行规则,确保被担当人可在诉讼中充分表达意见。

语种:

中文

出版日期:

2026-09-28

学科:

诉讼法学

收录:

北大核心期刊; CSSCI; AMI核心

提交日期:

2026-10-19

引用参考:

马登科,邓文浩. 论法定诉讼被担当人的程序保障进路[J].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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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c.title
  • 论法定诉讼被担当人的程序保障进路
  • dc.contributor.author
  • 马登科;邓文浩
  • dc.contributor.affiliation
  •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
  • dc.publisher
  •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dc.identifier.year
  • 2026
  • dc.identifier.issue
  • ...
  • dc.date.issued
  • 2026-09-28
  • dc.language.iso
  • 中文
  • dc.subject
  • 法定诉讼担当;管理权;充分代表理论;共同诉讼型第三人;
  • dc.description.abstract
  • 长期以来,法定诉讼担当被作为提升纠纷治理实效的理论工具而广泛适用。随着其适用范围不断扩张,亟须对被担当人的程序保障进路进行研究,以实现公正与效率的平衡。受比较法影响,我国常以利益关系划分法定诉讼担当,并将之作为被担当人程序保障的建构思路和识别标准。然而作为舶来品,利益标准下的被担当人程序保障进路存在设定缺漏,未能考虑兼为担当人和被担当人利益的情形。同时仅凭利益关系,难以解答部分被担当人是否参诉以及参诉后的地位与权限问题,也无法在竞合的程序保障手段间作出选择。在具体适用中,该标准亦存在识别困境。比较法上利益标准的形成均有其特定背景和原因,相较而言我国并无移植利益标准的基础,需重识被担当人程序保障的设定机理,以契合我国自主知识体系。法定诉讼担当是诉讼实施权赋予与限制的结果,在赋予担当人诉讼实施权时,必然会限制被担当人的程序性权益,进而产生程序保障的必要。管理权是程序法和实体法中非实体权利义务主体介入他人法律关系的共通性概念,应以之作为法定诉讼担当人的授权基础,并将诉讼实施权作为管理权的子权利而非表现形式,由此形成以管理权为标准的被担当人程序保障进路。在担当人被授予完整管理权时,被担当人的诉讼实施权处于完全限制模式。担当人除因善良管理义务而与被担当人利益一致外,更有充足的管理能力和资格,被担当人由此可依据充分代表理论获得程序保障。为提升程序保障的效果,应优化担当人的选任、激励机制及关联主体的监督方式。在担当人仅享有诉讼实施权时,被担当人的诉讼实施权处于相对限制模式。由于担当人并无完整管理权,被担当人需作为共同诉讼型第三人参与诉讼,以补足担当人的诉讼行为权,其程序保障应围绕程序参与展开。担当人和法院需通过诉讼告知保障被担当人的知情权,并明确其在诉讼中的行为实施规则和程序进行规则,确保被担当人可在诉讼中充分表达意见。
  • dc.identifier.CN
  • 50-1023/C
  • dc.identifier.issn
  • 1008-5831
  • dc.identifier.if
  • 5.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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