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信托税收优惠的法治促进

传播影响力
本库下载频次:
本库浏览频次:
CNKI下载频次:0

归属学者:

张成松

作者:

张成松

摘要:

数据信托是基于数据资产移转的财产管理制度,理应通过税收优惠方式引导数据主体采纳信托模式实现数据的高效合规流转利用。然而,目前数据信托税收优惠规定模糊、滞后且供给不足,不仅体现在优惠标准缺失、优惠范围有限,而且其依附的纳税人、征税对象、税基等主要课税要素不明。为助推数据信托这一新型可信数据流通模式的深入实践,理当从形式、实质和技术三个维度建构数据信托税收优惠促进的应然基准,既要强调税收法定与授权立法的有效平衡,也要注重税收中性与优惠激励的合理界分,还要重视税务部门与非税部门的协同促进。据此,应在立法上明确数据信托税收优惠构成要件、范围与方式等,继而构造覆盖数据信托全生命周期的税收优惠核心制度和配套机制,促使数据要素的信托化运营及其价值充分释放。

语种:

中文

出版日期:

2026-09-07

学科: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收录:

北大核心期刊; CSSCI; AMI核心

提交日期:

2026-10-13

引用参考:

张成松. 数据信托税收优惠的法治促进[J]. 法学评论,2026(05):130-141.

全文附件授权许可:

知识共享许可协议-署名

  • dc.title
  • 数据信托税收优惠的法治促进
  • dc.contributor.author
  • 张成松
  • dc.contributor.affiliation
  •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 dc.publisher
  • 法学评论
  • dc.identifier.year
  • 2026
  • dc.identifier.issue
  • 05
  • dc.identifier.page
  • 130-141
  • dc.date.issued
  • 2026-09-07
  • dc.language.iso
  • 中文
  • dc.subject
  • 数据信托;数据要素;税收优惠;促进型法治;
  • dc.description.abstract
  • 数据信托是基于数据资产移转的财产管理制度,理应通过税收优惠方式引导数据主体采纳信托模式实现数据的高效合规流转利用。然而,目前数据信托税收优惠规定模糊、滞后且供给不足,不仅体现在优惠标准缺失、优惠范围有限,而且其依附的纳税人、征税对象、税基等主要课税要素不明。为助推数据信托这一新型可信数据流通模式的深入实践,理当从形式、实质和技术三个维度建构数据信托税收优惠促进的应然基准,既要强调税收法定与授权立法的有效平衡,也要注重税收中性与优惠激励的合理界分,还要重视税务部门与非税部门的协同促进。据此,应在立法上明确数据信托税收优惠构成要件、范围与方式等,继而构造覆盖数据信托全生命周期的税收优惠核心制度和配套机制,促使数据要素的信托化运营及其价值充分释放。
  • dc.identifier.CN
  • 42-1086/D
  • dc.identifier.issn
  • 1004-1303
  • dc.identifier.if
  • 4.913
回到顶部